本网1月7日讯(通讯员 崔洪波)2015年12月30日,拿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的13岁小女孩台元莉,在辍学2个月之后终于能够重新走进校园。这一切,要归功于诸城市人民检察院雪中送炭,向台元莉、曲婷婷两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了1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2015年以来,诸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控申部门与公诉、未检部门密切配合,发现救助线索11件,符合救助条件的为10件10人。其中,上小学6年级的台元莉已经辍学在家,上小学4年级的曲婷婷也面临失学,属于特别困难情况,急需救助。通过全面综合调查了解,诸城市人民院将两人上报山东省检察院申请救助资金,经过市、省两级检察院的审核把关,成功为每人申请到救助款5万元,在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上报的救助案件中,无论是救助款总额还是单人救助金额都是最高的。
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上,池泉副检察长对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鼓励两名被救助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能克服困难,积极进取,成为国家栋梁之才。两名被救助人及其家人收到救助金后,对检察机关的善行义举表示感谢,两人表示今后一定努力学习,做一名好人,以报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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