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认识她的时候,世界上还没有一户候,只有一个叫王二的混混,在诸电所在地北面一个叫潍坊的小城市里读书。 上课时间内如果阳光好的话我要提醒自己去操场的草坪上补觉,顺便带本厚度合适的文学书籍当枕头,象裙展风流的乌衣子弟一样,狂爱文学的人不能谈文学。但是穿宽裙子,涂脂抹粉有被怀疑为GAY的嫌疑,吃五石散类的大麻制品成本太高,我们比较喜欢在校门口的小馆子喝点小酒,用圆珠笔在墙上题词涂鸦顺便偷偷在赊帐名单上减去一笔;再就是利用酒精的那点兴奋劲去小胡同打打架,然后悲愤的躺在泥地上看到一片单调瓦蓝的天空缓缓旋转,覆盖下来。 记得第N次躺在那里的时候是一个春天的末尾,墙头上爬满了粉白的蔷薇花。阳光明媚,刚刚被殴成猪头的脸感到一股麻酥酥的畅意,醍醐灌顶的空灵。敏锐的感觉出一片片清凉柔软的花瓣在风中回旋,轻轻擦过面颊。 忽然我闻到一种比蔷薇花更悠远的香气渐渐飘近,象水波层层漾开,我慢慢仰进那片清澈透明的无尽虚空,仿佛在光阴的河流中不断下沉下沉。让我想起唐毛毛那家伙偶然写下的一句 “水流温暖,阳光明媚。 一尾尾野鱼在天空中飞过。 一切皆如少年时。” 沉浸在香气中的我直到很久以后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香气叫做“一生之水”。往往在不经意见被人浇进我们干渴的心灵。 我抬头,柔软的裙裾的碰触面颊,年轻的女子并不美丽,可是她有一种未被污染过的纯洁干净。这种新雪般的纯洁凛然让我的灵魂颤抖,自惭形秽的怜惜。 我看到她俯下身问我,漆黑的眼珠浑圆天真,孩子似的好奇。 我象一切钓MM的痞子一样故做深沉的告诉她:我在寻找永远也不会让别人打倒的办法。 我如愿以偿的听到了梦想中的优雅的笑声,象花瓣般的清凉柔软,决非唐毛毛那厮的洪亮嗓音,三日绕梁。 我也知道了她是本朝逍遥侯的独生爱女,郡主明月。 优雅对她来说是生活的一种方式,就象我们在喝酒的时候偷偷赖帐一样自然。即使后来的一户候也可以在宽大的办公室里卷起袖子为记者们研磨摩卡和蓝山,在酒会上品味的歌尔东1930的醇厚悠远。但我始终知道我的骨子里有一种野性的恣意,优雅于我只是后来硬生生打上的印记。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少年的记忆往往熨烫笔挺的袖口更能影响我们的一生。 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不可避免的爱她。那时的诸电很小,象我这样的出身的家伙不可避免的一方面自大一方面自卑。在夕阳晚风中痴痴的看她穿新款的黑色细带tennix系小小的银铃,赤裸的脚掌雪白晶莹。也许最初的见她的时候我躺在她的脚下,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原来我是仰慕,一种对纯洁事物的敬畏。 因敬畏而仰慕,因仰慕而忍让,我特许她在诸电自由活动,准许她象旁观者一样参与我们的活动。象所有的王族一样,她对于外界的信息与数字变动有着天生的敏锐触觉,喜欢能够定期展现的社交聚会;也象所有出身优越的孩子们一样,她对任何要亲历亲为的白手创业都敬而远之。最初我跟诸电的兄弟们在深巷里为争夺这城市里一块小小的地盘奋力搏杀,手起刀落血光飞溅的瞬间我会偶然闪念:“也许这样含金汤匙出生的孩子一生需要的不外是锦上添花”,为此我委托她主编《诸电英雄谱》,指挥大大小小的“狗仔队”们追逐本城的八卦与花边。 大约优越的环境是最好的保持剂。她面容依然优雅而年轻,由最初的女学生变成现在的女白领。有时候物质的可怕,有时候小资的一塌糊涂。我依旧习惯性的纵容她,但是我已经知道孩子似的天真已经渐渐离她远去,或许她的心中一直不曾天真,真正天真的也许是试图从别人身上发现这种天真并企图保留的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