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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定义新型墙体材料时,建筑节能工作尚处在一个概念性的试点、示范工程阶段。建筑物的墙体基本上都是由单一的墙体材料组成,品种少、规格单一,技术含量也不高。当时只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标准设计采用和施工规程施工,都能基本满足建筑物的要求。随着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全面实施,新型节能建筑结构体系层出不穷,成规模、上档次的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应运而生;建筑施工技术和施工机械、设备也在不断更新等等,这些变化在给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创造巨大生产和应用空间的同时,也对其科研、生产及应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因此,必须转变传统管理理念,顺应市场潮流,向着复合材料、复合结构、复合墙体、轻质高强、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的方向发展。凡是符合建造节能、利废、节约资源建筑物的墙体材料,都应列入“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墙体改革范围。否则,应将其列入另册,限制和禁止发展。 如何在此框架下,使新定义的界定更规范、更科学、更合理且便于操作,特提出以下建议: 1、杜绝鱼龙混杂。目前,一些用新型墙体材料定义归类为新型墙体材料的不合格产品,冠以新型墙体材料的头衔,挤进新型墙体材料市场,享受着国家墙改和税收优惠政策。这里讲的不合格产品分为三类,一类是其产品既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无地方标准,只能套用相近似的其它标准,缺少一些必要的检测数据和指标(如:工业废渣碳化砖等);另一类虽有国标或行业生产标准,但却没有建筑设计标准及相关配套的施工规程(如:蒸压灰砂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等);还有虽有生产标准,但是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如:蒸养灰砂砖等)。上述新型墙体材料根本不能被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内外墙体所采用,又何谈新型呢。 2、统一技术标准。新型墙体材料的相关标准衔接不尽科学合理。例如,有的产品依据国标或行业标准检测合格,但按照国家《砌体结构设计规范》要求,使用该产品砌筑的砌体却是不合格砌体。《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也对一些合格产品的使用制定了限制条件。还有一些利用工业废渣生产的产品,由于原材料及配合比有了较大的变动,只能套用与之相近的标准参照执行,但产品的内在性能和质量却与之有较大差异,这也是造成砌体不合格的原因之一。墙体综合判定指标应是制定新墙材标准的基础。 3、利于墙体改革。建筑节能标准已经执行多年,实践证明,仅靠单一材料实现50%%或65%%的节能目标是困难的,也是不经济的。因此,选用新型墙体材料时,必须要考虑墙体材料的综合性能,即在保证砌体耐久性、稳定性的前提下与何种材料搭配使用最合理、最经济、最安全。这就是前面所讲的复合墙体的概念,也是事关墙体改革成败的关键。只有能够组成合格墙体的墙体材料才能称为新型墙体材料。 4、鼓励技术创新。一些具有创意的新型节能建筑结构体系,在材料的应用上,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墙体材料选用模式。它们基本上是采用多种建筑材料的组合体,若将墙体的材料分开看,哪一种材料都有不足之处,但经过科学合理的复合、搭配,使各种材料自身的优势汇集一体,墙体的综合使用功能满足了建筑物的要求。这些,应成为墙体改革的发展方向。 文章来源:中国保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