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今天是: |
本想在过年之前为家里购置一套新的家具,“焕然一新”地迎接新年,不料托运过来的家具收到时是坏的。许先生想退换,却被家具厂拒绝了。许先生忍不住给本报“法律百事通”打来电话询问,他的退换要求合理吗? 许先生说,前阵子他去广东旅游,看中一套红木家具,很满意,当即就付款买下了,也算是过年给家里添一份新气象。他让厂家帮忙联系了一个物流公司,将红木 家具托运到家里。回到家之后,等了一个星期,家具也运到了,许先生去提货的时候,却发现家具有些损坏,原来是运送家具的汽车在江西吉安出了事故,导致家具受损。 许先生自然不想接受一套有瑕疵的名贵家具,便联系家具厂,要求退换。然而,家具厂回应说,货已售出,若非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 题,不能退换。价值数十万元的红木家具,还没使用便已损坏,令许先生很是恼火,他问:“这一套名贵家具在运输途中就已经损坏,我有权要求退换吗?” 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郑付林律师认为,如果许先生和家具厂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红木家具在运至物流公司或者物流公司去厂家提货时,就算已经交付了。家 具交付后,其毁损风险也就转移给了买家,也就是许先生。《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卖家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家承担。因此,根据法律,许先生只能自己承担这个损失。 鉴于许先生的遭遇,郑律师在这里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需要长途运输的商品时,可以特别约定,由商家负责运输事宜并承担在途风险;如果和商家达不成这个协议,也可对商品投保,一旦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便可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义务,这样就可以大大规避消费者自己的风险了。 文章来源:萧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