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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交付热线之后,本报精装修样板房质量调查一稿持续收到读者反馈。不少业主对精装修交付房质量表示不满意。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大多数业主投诉问题均属于质量瑕疵,属于开发商保修范围,因此法院一般不支持业主要求赔偿的诉请。 更多业主对交付结果不满意 与毛坯房相比,全装修房交付即可使用,不需要再劳心劳力地装修,颇受购房者的青睐。可是,尽管业主看了样板房后对自己未来的房子有着美好的期待,可是实际交付却失望颇多,有的甚至存在质量问题。 地板深浅色差严重、下水管道处有渗漏、墙纸空鼓、门框窗框参差不齐、总感觉装修材质家电品牌不值那个价……近期,某全装修房小区交付,部分业主在收房后七嘴八舌地向记者反映了上述问题。 “看样板房时,觉得装修细致、细节贴心,可是到了我交付的房子一看,各种不满意,各种粗糙,充满了仓促交付的痕迹。” 有业主气愤地说,“监控设备偷工减料,全套只有一个探头;所有墙面均没有按照规范做底,贴了墙纸的墙面依然有很多空鼓、爆灰、破面,特别是储藏室墙面非常悲催;所有吊顶都拖浆,龟裂很多;地板几乎全部色差超标,贴脚线贴得参差不齐;电源总闸漏保共用,电表均未装,疑是临时电源……更重要的是,这些问题并非存在于我们一家,几乎是这批交付房子的共性。”甚至有业主气愤地表示,下次买房“免费送装修也不要,因为看不到隐蔽工程的质量”。 投诉大多是地板划痕等瑕疵 记者从南京的全装修房的监督部门南京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了解到,目前,南京全装修房的验收规范主要是2008年8月印发的《南京市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我们质监站主要起到监督责任。精装房验收标准都是开发公司自行组织实施,同时精装修房的保质期是从竣工验收开始的两年内。”南京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王主任介绍,虽然有业主投诉到质监站,但是数量不多。“一般是业主发现问题后,先向开发商投诉,开发商如果不受理,再向质监站寻求帮助。当然,业主投诉最好能带现场的照片,质监站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查看。” 据介绍,目前投诉问题最多的就是地板的划痕问题,主要原因是施工过程中,多头并行,对已经做好的工程没有及时保护或者没有保护到位。“前段时间,有业主过来投诉,木地板出现大面积划痕,后来在我们的监督下,开发商还是很配合地将有划痕的地板整体更换了。” 律师出马 此种案例开发商胜诉情况多 维保范畴内须先收房再整改 本期律师: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焘 与毛坯房相比,在交付时,全装修房的问题和纠纷确实要多得多。“原因是双方面的,一方面是业主对全装修房的期望值会比较高,交付时看到质量瑕疵不能接受;另一方面,全装修房是大规模大批量的工装,在某些细节的处理方面确实不如自己装修那么细致。” 杨焘律师表示,并非所有的全装修房质量问题都可以拒绝收房或者索取赔偿。 一般来说,全装修房的质量问题可以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或者构成了延期交付,这类问题起诉到法院,通常会按照合同约定的延期交付违约金判开发商赔偿,或者干脆退房。第二类则是质量瑕疵,业主对全装修房的预期很高,验房时检查出很多问题,但是起诉到法院,往往只认定属于质量瑕疵,属于开发商维保范畴,不支持赔偿请求。“目前所遇到的全装修房案例,第一类情况比较少见,大多是第二种情况。” 维保范畴内须先收房再整改 因此,杨焘律师建议全装修房的业主,在收房时首先要明确哪些问题是属于可以拒收的问题,哪些问题是属于维保的问题。可以拒绝收房的问题,一般只有严重的渗水,其他都很难构成拒绝收房的理由。而如果是维保的问题,那么业主必须先收房再整改。 同样,关于全装修房的赔偿标准,如果是延期交付责任,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一般按总房价的万分之三至五不等,具体看合同约定。如果是维保导致的损失,则按维保期间该房屋同地段同类新房屋的租金计算损失。 “不少业主对全装修房的品牌、型号等有异议,说和样板房的不一样。但是开发商在全装修房的买卖合同中,一般只会写明使用的材质和品牌,而不会具体到式样和型号,这方面也没有强制性要求。因此即使业主起诉,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杨焘补充说,另外,全装修房的空气质量虽然是有要求的,但是不少开发商在交付前会自行委托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结果都是合格的。 地板被划坏了,墙面也空鼓,屋顶也渗水……问题真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