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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质检院承认检测确有瑕疵 黄鸣今再回应

2012-11-1 08:28| 发布者: 小青蛇| 评论: 0|来自: 京华时报

摘要:   10月30日,江苏质检院发布了《关于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情况的补充说明》(以下简称《补充说明》),承认此前所出具的报告在客观性上存在一定瑕疵,愿意对该批产品进行复检,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核查。   10月15日 ...
  10月30日,江苏质检院发布了《关于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情况的补充说明》(以下简称《补充说明》),承认此前所出具的报告在客观性上存在一定瑕疵,愿意对该批产品进行复检,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核查。

  10月15日,针对日出东方太阳能有共计160个产品型号入围首批国家太阳能行业节能惠民工程一事,黄鸣质疑其有“骗补”嫌疑。江苏质检院随后发布了《关于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情况的汇报》。上周二,黄鸣发起第二波质疑,认为该份检测报告涉嫌造假。

  昨天,江苏质检院发布了《补充说明》,并在文中对黄鸣提出的三个方面的质疑进行了一一的说明,解释了检测流程和进度,并且表示所应用的检测方法是符合相关技术规定,“为业内专家所认可的”。

  同时,江苏质检院承认其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因报告编制人员的失误,“把能效报告的检验时间填在了型式检验报告‘检测日期栏’中”,造成了检验时间的不准确;其次,本次检测中有一部分是江苏质检院使用日出东方公司的实验设施完成的,“尽管日出东方的太阳能实验室已通过了国家认可,具备检测条件”,但该批次报告依旧不符合相关规则中关于对“第三方”的要求。

  江苏质检院还表示,“2012年6月1日惠民工程标书公布后,企业来我院催要报告,我院按委托协议要求出具了检验报告。我院认为,这批报告不符合相关规则中关于对‘第三方’的要求。我院愿意重新对该批产品进行检验或商请有关部门指定权威机构对其进行复检。我院对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检验结论负责,恳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再次感谢并欢迎黄鸣先生、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我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对于江苏质检院的最新回应,黄鸣表示,《补充说明》所透露出的问题不是一般的问题,而是“严重造假”。黄鸣称,今天将在北京第三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江苏质检院的这份《补充说明》进行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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