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诸城市直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笔试公告
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2020年诸城市直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告》有关要求,经研究,2020年诸城市直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笔试定于2020年8月9日举行。现将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9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诸城市繁华初级中学(人民东路105号)。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年8月1日9:00至8月9日9:00,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可登录http://qzpta0.chinasyks.org.cn/cn_wfzhuchengrs/index.html#/index,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提交承诺书(电子文本),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两证放在桌子右上角。 2.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开考场;考试结束不交卷不许离开考场。 3.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通讯、计算、存储等工具,或其他不许带入的物品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任何物品。考试配发的草稿纸,考后统一回收。 4.答卷前须将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不准在试卷上作其他任何标记。 5.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熟知《对违纪舞弊人员的处理规定》。如有违纪舞弊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2.为避免考试期间的人员聚集,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核对身份证件时,考生应摘下口罩,以便工作人员核验。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照监考人员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3.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手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首次体温检测高于37.3℃考生到复检室短时间休息后进行复测,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 4.显示黄码(中风险)、红码(高风险)的考生不得进入集体考场,为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按照第8条规定处理。符合参加考试要求的考生安排其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同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持非绿码的考生进行闭环管理,考试结束后纳入诸城市疫情防控体系管理。 5.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场前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7.请考生按照笔试公告要求,务必在打印准考证前,事先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在打印准考证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考试前及时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更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 8.出现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应及时与诸城市人社局联系,经研究后再告知其是否可以参加本次考试,最终确认为可以参加考试的考生也需纳入诸城市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9.请考生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536-6095268。
附件:1.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2.考场规则 3.对违纪舞弊人员的处理规定
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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