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我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进一步规范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零就业家庭审核认定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符合我市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后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零就业家庭的审核认定程序公布如下: 一、符合招聘条件的自谋职业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6页)(若无此证,未投过保险的到人社局一号厅开具未投保证明;代理缴费中断的,到代理中心开具缴费中断证明;从企业缴费中断的,提供劳动用工减员备案明细表复印件)、《诸城市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表》(《招聘简章》附件1,一式三份)、《诸城市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公示》(《招聘简章》附件2)到所在社区申报并填写《诸城市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社区工作人员核实其所在家庭是否属于零就业家庭,核实无误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在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上签署社区意见。 二、申报人持上述材料和《诸城市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公示》原件及照片打印件到镇街(园区)人社所复核认定,核实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 三、申报人持以上材料到人社局二号大厅进行审核备案。
诸城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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