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拒乘“黑车” 安全出行

2019-5-8 09:40| 发布者: 城市论坛管理| 查看: 159| 评论: 0

广大市民朋友:

      随着我市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市民出行选择日益多元化,在客运出租市场繁荣的背后,也滋生了一些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车辆(以下统称为“黑车”)。
 
      所谓“黑车”,就是未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而擅自从事旅客运输业务的机动车辆。这些“黑车”多为私家小轿车、面包车、商务车等,存在下列安全隐患:
 
      一是车辆技术状况无法保证。正规营运客车每天在车站内进行日常检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测,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使用超过7年强制报废,重新购置新车。“黑车”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没有相应的车辆维护措施,有些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
 
      二是从业人员无合法资质。正规营运车辆的驾驶员不仅要取得驾驶证,而且要通过专业培训考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每月进行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意识较强。部分“黑车”驾驶员没有相应的从业资格,没有经过专业培训,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参差不齐,超员、超速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三是乘客合法权益难保障。正规营运车辆都有足额高额保险(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其他商业险等),乘客险每座的最大保险额是100万元。“黑车”保险品种普遍不全,绝大部分没有投保乘客险,抗风险能力较差,一旦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乘客人身伤害时,无法进行全额事故赔偿,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市民朋友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出如下倡仪:  
 
      广大市民朋友出行时,请尽量选择客运站(点)发出的有线路标志牌的客车,或乘坐合法经营的出租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自身安全,珍爱生命,自觉抵制“黑车”,拒乘“黑车”。 同时,积极主动配合交通监察部门取证调查,踊跃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安全的道路客运秩序,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携手共创全国文明城市!
 
 
诸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9.5.7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