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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关工委开展宪法宣传周暨法制宣传教育月讲座

2018-12-7 14:36| 发布者: 城市论坛管理| 查看: 396| 评论: 0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8日,是首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学法懂法,自主遵守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日常生活中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障、维护自身权益,诸城市关工委联合市法学会、政法系统关工委、教育局在繁华初级中学报告厅举行了“宪法宣传周暨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本次活动采用现场直播的形式,由市司法局潘波同志在市检察院直播室进行直播,上传网络,全市各学校通过网络在线收看,市繁华初中作为主会场收看。报告中,潘波同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全市各学校学生讲述了宪法日的成立背景,宪法的修订历史、审议历程和宪法的具体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的氛围。
      学生们听了纷纷表示,学宪法非常有意义,青少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的一员,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就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宪法更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听到专业的法律人士传授法律知识,比教科书上的更生动,更形象。讲座后,有学生在接受访问时称,现阶段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想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做对社会有益的人,也像讲座的老师那样,向更多的人传授法律知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繁华初级中学校长表示,将在此次讲座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推广“六个一系列活动”,即“一次主题班会、一次主题黑板报、一张主题手抄报、一次演讲比赛、一次升旗活动、一次宪法晨读活动”,让广 大师生能更深刻地领会宪法精神,形成自我法律保护意识。
      下一步,诸城市关工委还将联合市法学会、政法系统关工委、教育局继续总结经验,以山东省法制教育宣传月为契机,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争取将青少年普法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助力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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