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和潍坊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有关政策,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7]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诸城实际,现公布全市2018年第二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符合我市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后选择政府安置工作,现未能就业或已下岗失业,仍有就业能力,转业志愿兵和转业士官:男55周岁(含)、女45周岁(含)以下,城镇初级士官和城镇义务兵:男60周岁(含)、女5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8年8月31日,下岗失业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以《诸城市劳动用工减员备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中人社局备案时间为准)。 2、符合我市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后选择自谋职业的男55周岁(含)、女45周岁(含)以下的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年龄计算截至2018年8月31日。 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且月收入水平低下,消费能力为基本解决生活问题,无最基本经济来源收入的贫困家庭。认定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零就业家庭:(1)家庭成员均为本地市户籍;(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3)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和求职记录;(4)持有效失业证的家庭成员无一人就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认定为零就业家庭:(1)未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身人员;(2)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或以上正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3)家庭成员虽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未缴纳社保险,但有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他收入的。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3、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岗位需求,自主选岗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选岗、统一聘用、公示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31日至9月7日在诸城市电视台、诸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诸城、诸城市信息港、诸城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至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①符合招聘条件的政府已安置工作单位后下岗失业退役士兵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园区)民政办公室报名(密州街道的到密州街道便民服务厅报名,龙都街道的到七吉社区为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报名)。由镇街(园区)负责报名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按照有关计分标准当场计分,由退役士兵本人现场签字确认。报名情况汇总后由镇街(园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②符合招聘条件的自谋职业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到所在社区申报,填写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社区工作人员核实其所在家庭是否属于零就业家庭,核实无误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在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上签署社区意见,报镇街(园区)人社所复核认定,核实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最后由申报人持以上材料到人社局二号大厅进行审核,并按照有关计分标准当场计分,由退役士兵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3、计分标准:年龄按周岁计,每满一年计1分;军龄每满一年计2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入伍时间以入伍批准书的批准入伍时间为准,退伍时间以退出现役登记表的批准退伍时间为准);参战、参试、航天测试、进藏、伤残军人各计10分;荣立一等功计15分,荣立二等功计10分,荣立三等功计5分,以上立功记分只计一次最高荣誉分,不累计加分。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立功证书、伤残证书、参战证书、参试证书。无以上证书原件的,请提供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以上证件需现场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个人提前用A4纸复印)。 自谋职业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表》(附件1,一式三份)、《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公示》(附件2)原件及照片打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6页)。 5、岗位设置:此次招聘工作所设置的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数量,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设置。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民政局、人社局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至9月12日。 经审查审核进入选岗范围的退役士兵人员名单和得分情况于2018年9月13日、14日在诸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诸城、诸城信息港、诸城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选岗办法。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2、根据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3、综合成绩并列的,按年龄优先的原则,仍然并列的,按照兵龄优先的原则,仍不能确定排名的,按抽签结果决定选岗顺序。
(五)选岗流程。 1、本次选岗分两个批次:第一批为政府安置工作单位后下岗失业退役士兵,第二批为自谋职业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根据报名人数按综合成绩排名分一至两组。
2、选岗者须带个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签到。
3、选岗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一人选一岗,并在选岗表上由本人签字确认,一旦签字确认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完成选岗后离开选岗现场。
(六)公开选岗。
1、选岗时间:
①政府安置工作单位后下岗失业退役士兵的选岗时间:第一组:(1-x名)2018年9月15日上午8:00;第二组:(x-x名)2018年9月15日下午13:30。
②自谋职业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的选岗时间:2018年9月16日上午8:00。
2、选岗地点: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报告厅。
(七)集中公示。
选岗工作结束后,对个人得分及选岗情况在诸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诸城、诸城市信息港、诸城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9月19日。
(八)报到上岗。
2018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拟聘用的政府安置工作单位后下岗失业退役士兵到民政局一楼大厅开具报到证,拟聘用的自谋职业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到人社局二号厅开具报到证。
所有拟聘用人员2018年9月21日至9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
三、聘用待遇
从上岗之日起,公益性岗位工资每月2000元;军龄补贴每满一年每月2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自上岗之日起,每干满一年每月补贴20元;校园保安岗位由用人单位每月增发补贴200元;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四、人员管理
(一)市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用人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二)凡符合这次公益性岗位选岗条件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一经选岗但不按时到岗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手续的,同样视为自动放弃。
(三)凡此前经市人社局、民政局已确认的公益性岗位且在岗人员,这次不能再选岗。
(四)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安排工作岗位,并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
1、严格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按时分别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发放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每3年签订一次。
2、严格岗位培训。用人单位要严格实施岗前培训制度,加强对聘用人员在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就业技能。
3、严格考核管理。用人单位要根据诸城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的办法(试行)》加强聘用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日常管理。对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报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咨询电话:
民政局(政府安置工作单位后下岗失业退役士兵): 6568772
人社局(自谋职业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 6072991
附件:
1、《诸城市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
2、《诸城市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公示》
3、《诸城市退役士兵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4、《诸城市退役士兵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计分统计表》
诸城市退役士兵安置
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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