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中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丁洪荣 项目联系人:丁峰
行业类别: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870平方米,引进国内最先进的大型废钢破碎流水线两条,形成年产200万吨破碎料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诸城市密州街道薛馆路与泸河大道交叉路口。
建设时限:该项目建设期计划为13个月。计划于2019年1月全部竣工并投入运营。
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6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000万元。
2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有组织废气为在破碎过程中废钢中和废钢表面被剥离的非金属杂物和少量的金属颗粒物成为粉尘,项目破碎机配套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破碎机运行过程中首先利用喷雾抑尘装置对破碎机内废钢进行水喷淋,抑制粉尘产生。经破碎机排口风机负压吸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置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P2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初步分选工序、初步破碎及碾压工序操作过程中导致废钢中和废钢表面被剥离的非金属杂物和少量的金属颗粒物成为逸散粉尘,破碎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废气,无组织粉尘主要集中在货场以及1#车间,根据Screen3模式预测,项目粉尘厂界浓度<1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mg/m3)的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350 mg /L,NH3-N:30mg /L。厂区设立化粪池,处理后经密州街道污水站排入市政管网,进而排入诸城市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线、预碎机、振动给料机以及进出场地的车辆等。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的产品。在设备安装时做减震处理,车间安装隔声窗,风机配套隔声罩。落实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
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拆包验收、分选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废钢;破碎工序除尘装置回收粉尘;磁力分选、人工分拣工序分离出的有色金属、非金属杂物;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不合格废钢退回供货方;破碎工序除尘装置回收粉尘,磁力分选、人工分拣工序分离出的有色金属、非金属杂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和处置。厂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并应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及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台帐明细记录,统计其产量、去向,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程度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厂内应配套应急监测设备和人员。落实三级防控体系,在装置区设置地沟,厂区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不小于200m³的事故水池,并在厂区雨、污水总排口设置截止阀。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在此基础上,本项目风险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
4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工艺废气
本项目破碎过程中废钢中和废钢表面被剥离的非金属杂物和少量的金属颗粒物成为粉尘,项目破碎机配套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破碎机运行过程中首先利用喷雾抑尘装置对破碎机内废钢进行水喷淋,抑制粉尘产生。本项目设置两条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破碎机排口风机负压吸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置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P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标准(重点控制区)要求。
2、厂界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初步分选工序、初步破碎及碾压工序操作过程中导致废钢中和废钢表面被剥离的非金属杂物和少量的金属颗粒物成为逸散粉尘、破碎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废气。无组织粉尘主要集中在货场以及1#车间,根据Screen3模式预测,项目粉尘厂界浓度<1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mg/m3)的标准要求。
3、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350mg/L,NH3-N:30mg/L。厂区设立化粪池,处理后经密州街道污水站排入市政管网,进而排入诸城市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线、预碎机、振动给料机以及进出场地的车辆等,根据声环境预测的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
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拆包验收、分选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废钢;破碎工序除尘装置回收粉尘;磁力分选、人工分拣工序分离出的有色金属、非金属杂物;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不合格废钢退回供货方;破碎工序除尘装置回收粉尘,磁力分选、人工分拣工序分离出的有色金属、非金属杂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和处置。厂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并应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及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台帐明细记录,统计其产量、去向,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期限为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16日。
建设单位:山东中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总 电话:15610438222
环评单位: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工 联系电话:0536-8529136
6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您认真如实回答调查问卷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结束。公众可在该时间期限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山东中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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