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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存量房交易资金实施监管的公告

2017-11-23 11:03| 发布者: 城市论坛管理| 查看: 127| 评论: 0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维护存量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安全,我市自2017年10月14日启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试运行工作,对交易自有资金进行了监管,经过一个月的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1月16日起,对全部存量房交易业务实施全额监管(包括银行放款资金),办理网签业务时一并办理。

 

       特此公告。
 
 
诸城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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