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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百尺河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2017-8-19 17:36| 发布者: 城市论坛管理| 查看: 295| 评论: 0

  根据百尺河镇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状和岗位需求计划,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6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人,面向本镇现有聘用人员招聘6人。招聘岗位为本镇13个社区综合服务厅。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要求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1年8月25日至1999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面向本镇现有聘用人员招聘,要求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6年8月25日至1999年8月25日期间出生),中专、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在本镇服务基层满2年(2015年8月25日前参加工作),表现突出,经民主推荐同意率90%以上;

  5、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百尺河镇党委小会议室(办公楼一楼东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百尺河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有关注意事项: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1.2以上的比例,达不到的,按1: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于2017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面和基本能力,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诸城市社区化发展、百尺河镇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内容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并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一定比例依次确定,最高不高于1:2,最低不低于1:1.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核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类别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考核入围人员。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考核根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类别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选岗。新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聘用条件的,合同自动解除。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由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社区从事社区服务中心承担的日常工作。

  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月工资待遇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月工资待遇1810元。凡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每人每月补贴100元、50元;经考录后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月按30元×服务年限给予补贴。

  按诸城市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最低基数和比例统一为招聘人员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随社会生活水平提升进行适当调整。

 

  四、其他

  此次招聘,由百尺河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百尺河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的表格下载、笔试、面试、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均在诸城市百尺河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诸城信息港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公开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6- 6518868。

  本简章由百尺河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017年百尺河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文件类型: .doc f082adf63d41e15db5ac6417a829eaac.doc (28.05 KB)
 
百尺河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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