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潍坊市委宣传部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组织第三批齐鲁文化之星提交2016年度资助项目完成情况和资助费使用情况报告;并组织填写《齐鲁文化之星2017年度资助费申请表》(见附件);拨付经费将由所在乡镇(街道)或所在单位代为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情况报告和申报表填写时应注意尽量详细。以上材料经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党委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委宣传部(附电子版)。
电话:6111066
邮箱:xcb6111066@163.com
附件:《齐鲁文化之星2017年度资助费申请表》
市委宣传部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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