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47|回复: 0

美酒不要加咖啡

[复制链接]

36

主题

40

帖子

402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2

积分
402
发表于 2012-9-26 11: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浙江宁波
  核心提示:在人们喝酒的时候,会根据一些主观感觉来判断自己已经喝下的酒量。但是咖啡因会屏蔽掉这种感知能力,所以喝酒者会不知不觉喝下更多。另外,加到酒精饮料中的咖啡因是“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对于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邓丽君大概是一个永恒的传说。她的许多歌曲都曾经弥漫了大街小巷。比如那首《美酒加咖啡》。
  “美酒加咖啡/我只要喝一杯/想起了过去/又喝了第二杯/明知道爱情像流水/管他去爱谁/我要美酒加咖啡/一杯再一杯/我并没有醉……”
  不管是邓丽君还是这首歌的作者,大概都不会想到这首歌居然描述了一个科学事实:当把酒和咖啡一起喝的时候,不知不觉就喝了“一杯又一杯”,却还是感觉“我并没有醉”。几十年后的最近,美国疾控中心(CDC)和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对“美酒加咖啡”的喝法亮出了红牌。
  在美国,饮酒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据疾控中心的统计,每年因为饮酒导致的死亡接近八万起。而在青年人中,把运动饮料与酒精饮料混合是一种时髦。运动饮料中含有咖啡因、糖以及其他成分。2009年佛罗里达大学发表的一项调查发现,运动饮料与酒精饮料混合喝的人,醉酒的发生率是单纯喝酒的三倍,而酒后驾车是单纯喝酒的四倍。2006年,在北卡10所大学进行的一次网络调查随机抽取了四千多个样本。统计发现,运动饮料与酒精饮料混合喝的人中,每周处于醉酒状态的时间差不多是单纯喝酒的人的两倍。而其他酒精导致的不良后果也大大增加,比如性骚扰与被性骚扰、乘坐喝过酒的人开的车、酒精中毒、以及受伤等等。
  为什么咖啡因会让人更容易喝醉呢?FDA和CDC提供的解释是:在人们喝酒的时候,会根据一些主观感觉来判断自己已经喝下的酒量。但是咖啡因会屏蔽掉这种感知能力,所以喝酒者会不知不觉喝下更多,“一杯又一杯”了。但是,咖啡因不会帮助体内酒精的代谢,所以它只是欺骗你喝下更多,而不帮助解决喝下之后产生的问题。2006年《酒精中毒:临床与实验研究》上发表的一项研究支持了这一理论:在喝下同样的酒之后,同时喝运动饮料的人在头痛、虚弱、口干以及运动能力失调这些“醉酒征兆”方面都要明显低于单纯喝酒的人。但是,同时喝运动饮料却没有增加身体的反应灵敏性。
  除了这种时髦的“混喝”,还有许多厂家生产加了咖啡因的酒精饮料。这种简称为CAB的饮料通常含有5~12%的酒精,以及相当含量的咖啡因。一般而言,厂家不会标出咖啡因的含量。这种饮料投入市场获得了巨大成功,尤其是在年轻人中间备受追捧。从2002年到2008年,市场占有率前两位的品牌销售量增加了67倍,达到了八千多万升。目前市场上,大约有30个厂家生产此类产品。
  基于CDC的公告中提到的原因,FDA认为有必要对基于科学证据对CAB饮料的安全性进行严肃审查。2010年11月13号,FDA向生产这类饮料的公司发出公开信,说将会对这类产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进行考查。
  从我们的习惯思维来说,酒精是“传统”食品,而咖啡因是一种“植物精华”,再加上深受群众欢迎(FDA说多达26%的大学生们会喝酒精加咖啡因的饮料),CDC的报告大概会受到公众的质疑。不过,根据美国关于食品药品的基本法律,如果一种故意加到食品中的物质没有有获得FDA特别许可,或者不被认为是GRAS,就会被当作是“非法添加物”。“GRAS”是“一般公认安全”的缩写,现在FDA对一种物质的“GRAS”认定采取“备案制度”。就是说,需要厂家自己组织专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所使用的条件下是安全的。FDA审查之后,对于这些证据没有异议,才会认可厂家的结论。但是,把咖啡因作为一种成分故意加到饮料中,FDA只批准了在不含酒精的饮料中可以不超过万分之二,而没有批准过加到酒精饮料中。另外,没有任何CAB的生产厂家提出过GRAS的申请,所以,CAB饮料就处于了一种“非法”和“不安全”的境地。
  四天之后,四家生产CAB的公司成为了“出头鸟”。FDA向他们发出了警告信,正式指出他们加到酒精饮料中的咖啡因是“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要求他们在十五天之内报告处理措施,否则就将通过法庭让他们停止销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