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578|回复: 14

举报八类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可获两万元奖励

[复制链接]
     

766

主题

2133

帖子

1万

积分

黄金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6476

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2-7-5 09: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潍坊新闻网    7月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市交警支队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对本市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都有权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举报人举报的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属实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先未掌握的,将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专门出台奖励办法
        7月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举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公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要求,市交警支队出台了《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刘颖说:“根据《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本市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都有权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假如举报人举报的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属实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先并未掌握,我们将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最多可奖励两万元
        据了解,在出台的《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对举报奖励范围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有八类交通违法行为市民举报可以获得奖励。
        “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客运车辆、校车超员、超速行驶的;客运车辆疲劳驾驶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牌证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拼装或已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道路交通事故逃逸违法行为并对破获案件提供有效线索的,均有机会获得不同程度的奖励。”刘颖介绍说。
        据介绍,在《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对于举报奖励的标准也有着非常细致的划分。
        “对于举报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并为破获案件提供有效线索的,破获致人死亡或重伤案件的将视情奖励2000—20000元、破获造成财产损失及致人轻伤以下案件的视情奖励200—2000元。”刘颖说。
        举报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奖励1000元;举报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奖励500元;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上道路行驶的奖励500元;举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视情奖励200—500元;举报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含)以上的奖励500元、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下的奖励200元;举报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含)以上的奖励500元、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下的奖励200元。
        另外,举报客运车辆、校车超过规定时速50%(含)以上的奖励4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奖励200元;举报驾驶拼装或已报废校车载人上道路行驶的奖励500元、其它车辆的奖励200元;举报客运车辆疲劳驾驶的奖励200元;举报机动车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奖励200元。
        设立公开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立了举报中心,举报电话为8533000。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也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制度。”刘颖说,“接到举报后,我们将对举报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立即通知执勤民警进行查处,查处情况也会及时反馈给举报人,欢迎市民踊跃举报。”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举报人的实名举报不作为或向举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举报人虚假举报、冒领举报奖金等情况的,也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记者 李东杰 辛成凤 实习生 赵春晖


点评

今天又看到好几辆轿车涂改牌照。支持严厉打击!  发表于 2012-7-9 17:01
贫农娄小辉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7-5 16: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715

帖子

488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4883
发表于 2012-7-5 21: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soso_e17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6 16: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哈哈!
举报交警违法最高可获奖多少万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4168

帖子

1万

积分

黄金元老

真武大帝

Rank: 8Rank: 8

积分
13830
发表于 2012-7-13 10: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soso_e17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9

主题

914

帖子

5422

积分

青铜元老

Rank: 6Rank: 6

积分
5422
发表于 2012-7-15 16: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人民医院的救护车不悬挂号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0

主题

1593

帖子

8532

积分

白银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8532
发表于 2014-7-21 08: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8533000。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主题

606

帖子

460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4605
发表于 2014-7-24 14: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公交车塞罐头举报有效吗?@一名交通民警 @敏蝶 @密州交警 @milexi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4

主题

7080

帖子

5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57423

新年送“福”喜气羊羊

发表于 2014-7-24 14: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二逼兔子欢乐多 发表于 2014-7-24 14:29
公交车塞罐头举报有效吗?@一名交通民警 @敏蝶 @密州交警 @milexiu

请您详细说明一下情况,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主题

606

帖子

460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4605
发表于 2014-7-24 14: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一名交通民警 发表于 2014-7-24 14:34
请您详细说明一下情况,谢谢。

公交车的人跟挤罐头似的 一个车本来能拉20个 结果一到节假日上班高峰期能拉60个 人贴着人 这样也能处罚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4

主题

7080

帖子

5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57423

新年送“福”喜气羊羊

发表于 2014-7-25 09: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二逼兔子欢乐多 发表于 2014-7-24 14:43
公交车的人跟挤罐头似的 一个车本来能拉20个 结果一到节假日上班高峰期能拉60个 人贴着人 这样也能处罚吗 ...

请您参考一下:

公交车超载应该是个严重问题吧,为什么都没有人管呢?
我有更好的答案
分享到:




按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3条回答
2013-07-22 13:51热心网友
公交车不是可以超载,因为公交车的运营性质比较特殊,不像长途汽车和货车,它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隔车站,所以速度不会很快,出危险的几率也是很低的,毕竟在市区公交车的速度最多不会超过50迈.不像长途汽车和货车,车速快,危险系数高评论 | 0 0



2013-07-22 13:46热心网友
最快回答

据专业人士介绍,公交车载人数确有建设部与公安部两个标准。第一个是每辆公交车出厂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每辆公交车车型都有一个实际的核定载客人数,(包括座位、站位人数)。另外则是按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按每1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即除座位每平方米最多站立8人)。 交警人士称,在实际操作中,交警以第一个数据为准。因为每辆公交车出厂时的核定人数在车辆合格证上有明确记载,根据这个人数进行入户,这个数字也会记载在行驶证上。不管什么类型的公交车,超过行驶证上记载的核载人数即为超载。 说起两个标准的区别,该人士介绍,国家发改委公告的核载人数小于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计算出来的人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计算的人数是该车载人数的最高限制,“8个人站在1平方米范围也是前胸贴后背,人也有高矮胖瘦,按最高限制很可能造成超重,超重会造成制动、刹车不灵,引发交通事故。” 此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载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因此对装载超过规定人数的公交车进行查罚是有法可依,也是为保障车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还是很大的。每种车型都有相对的载客标准。司机也很为难!!你不让乘客上车,乘客就骂天骂地的说要赶去上班,其他人挤一下不就行了?车上的乘客又说,都人贴人了还让上??!!好多时候车子实在太挤了司机都会对欲上车的乘客说等下趟吧,有的却没理解,认为是拒载,义愤填膺的样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324

帖子

345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3458
发表于 2014-7-25 09: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咦,不是某人说这是侵犯别人隐私么?
照此说来
潍坊公安是否太不懂得尊重个人隐私啊?
所以应该把谁举报的车号什么的也公布出来
才能满足那些要求尊重个人隐私的银的要求啊……

关爱生命,安全行车,谨慎驾驶!{:soso_e17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主题

1211

帖子

5190

积分

版主

骨灰级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5190
发表于 2014-7-25 10: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举报有奖?汗汗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

主题

92

帖子

165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1658

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4-7-25 10: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日照
一名交通民警 发表于 2014-7-25 09:32
请您参考一下:

公交车超载应该是个严重问题吧,为什么都没有人管呢?

昨天下班回家,看到一辆交警车在南外环闯红灯,该奖励多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主题

606

帖子

460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4605
发表于 2014-7-25 20: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厄尔尼诺 发表于 2014-7-25 10:17
昨天下班回家,看到一辆交警车在南外环闯红灯,该奖励多少?

{:soso_e1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