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96|回复: 3

请问社保局领导~~~

[复制链接]

2

主题

5

帖子

8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7
发表于 2012-6-5 14: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俺对象原来在企业投的社保,现在不干了,自己在社保代理哪里交着社保,现在快了生孩子了,具体手续怎么办理报销?生孩子以前需要提前申请吗?还是生完孩子之后再到劳动局办理手续呀?现谢了~~~~

44

主题

4434

帖子

2万

积分

功勋元老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27071

2011十大给力新人

发表于 2012-6-5 16: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顺其自然0098”你好。
         参保女职工预产期月内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妊娠诊断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申领《女职工生育通知单》。生育女职工持《通知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生育。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或本人于每月4日前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时须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申领生育津贴的,填报《诸城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申请报销生育(流产)医疗费或因生育引起疾病医疗费的,还需提交《通知单》(流产的、男职工享受生育补助金的、单纯申请报销因生育引起疾病医疗费的不需提交)、流产医学证明、病例、住院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据等材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

主题

1313

帖子

7759

积分

青铜元老

Rank: 6Rank: 6

积分
7759

新年送“福”

QQ
发表于 2012-6-5 16: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人社局服务很及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5

帖子

8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7
 楼主| 发表于 2012-6-6 15: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人社局 发表于 2012-6-5 16:11
“顺其自然0098”你好。
         参保女职工预产期月内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妊娠诊断证 ...

多谢多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