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女人 晚饭后,无聊地陪着老公看无聊的肥皂剧。男主人公边深情款款地往女主人公手腕上套一莹绿的玉镯,边含情脉脉地告白:这是我奶奶留给我的,叮嘱我一定要戴在她未来孙媳的手腕上。女主人粉面含春,娇羞无比亦幸福无比。我像被蝎子蛰了般突然大叫一声:崔某人,你说将来我拿什么送给我们的儿媳?崔某人被我吓得生生吞下一口滚烫的热茶,双手徒劳地呼扇着被烫糊的嘴,狠狠地剜了我一眼:拜托,能不能放过我这颗备受折磨的已经是六十岁的心脏?我不管他的抢白:先回答我,咱儿子领来家媳妇,我该送人家什么?你可连个结婚戒指都没给我备下。“怎么没给过你?你自己弄丢了还怨别人,讲不讲理?” 我挖空心思地想,好像有那么回事,谈恋爱时,他给过我一个银子戒指,说是他母亲的。我从没戴过什么首饰,对首饰一无所知。当时看那戒指暗巴巴笨乎乎的,质拙的花纹间嵌着一些不明真相的暗黑东西,想必是在什么地方蹭来的,我就随手丢在了一边。可怜我那粗笨的手指还未有幸亲吻人家祖传的东西,那宝贝就不知又沉入了哪个历史的角落。如果这也算得上是定情物的话,我还真是冤枉了崔某人。 戒指项链,耳环手镯,现在更有手链脚链鼻环等等一些我叫不上用途的小玩意,真金白银,玉器玛瑙,珍珠宝石,能够装扮女人的宝贝还真是不少。好像女人生下来,就该让人打扮得花团锦簇供人欣赏的,想必可餐的秀色里首饰该是功不可没。所以,精明的商人只要盯住了女人,就永远有赚不尽的商机。 我对任何首饰都不感兴趣,原因大概有两个,一个经济拮据,一个是自信的严重缺失。人长得又矮又瘦,又土啦巴叽的,要形象没形象要气质没气质,任是什么稀世珍宝到了我身上都只能是暴殄天物。基于这点自知之明,从不敢做东施效颦之举。所以到现在,我的耳垂上连个洞都没打,还是地地道道的原生态,脖子耳朵手上向来都是光秃秃的。就如同我从来都不喜欢背包。哪个女人出门不随身背着拎着个包?里面装满各种女人的小东西。即使不装东西,也要讲究跟衣服鞋子的混搭。我一直觉得背个包太麻烦,还容易引诱小偷。手机随便揣个兜里,几张纸币塞在贴身兜里,钥匙捏在手里,来去随意轻省。所以不是夏天,手机实在没地方放,我是不会带包的。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面目可憎:一个不爱首饰不爱包包的女人,还有什么女人的趣味!还像什么女人! 我认识的女人们,无论是资质姣好的还是相貌平平的,总有自己特别钟情的首饰。我有个不错的朋友,特别喜欢项链,贵重恒久的铂金,经久不衰的黄货,圆润天然的珍珠,做工精细的白银,甚至几十块十几块的假钻石假水晶,还有一些我叫不上名堂的东西都轮番在她的粉项上登场。我的印象里,她的脖子好像从来就没有闲着过,隔不了几天,必有新的宝贝在那儿晃悠。每次看见她,我都习惯性地在她的脖子间留连。 新闻上看过一个爱首饰爱得有点走火入魔的女人。青岛一三十多岁的女公务员,在一个商铺里试戴玉镯时竟然当场向店员喷洒辣椒水,抢到玉镯后逃之夭夭。不过这对价值八十万元的玉镯在这女人手腕上还没戴热乎既被警察抓获。想来这个女人实在是对玉镯爱得发狂了,才不顾一切地上演了现实版的“掩耳盗铃”。 安妮宝贝曾经说过“一个女子逐渐年长之后,应该拥有一些首饰。比较适合的是一些传统质地的首饰,显得雍容大方,以后即使赠予别人,也底气十足。”看过之后我终于明白,自己做人为什么一直理不直气不壮的。清点自己能称得上是首饰的家底,有宝贝如下:头发丝样纤细的金项链一条,自己戴在脖子上都若有若无的,送人显然拿不出手;高粱米大小的珍珠项链一条,是老公去青岛时花十块买的,那些珍珠大小不等扁圆不一,一看就是残次品,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往脖子上挂;象牙手镯一支,老公的二姐送的,是二姐作海员的小叔子出海带回的。今年二姐回来还说象牙能辟邪养神什么的,问我怎么不戴那镯子,说是现在在国外也很难买很难往回带了。我谎说不舍得戴珍藏着呢,其实塞在哪个旮旯里了,我实在想不起来了。那镯子我也戴过几次,洗衣做饭涮碗洗碗的,老是绊来绊去,再说无论是往上戴还是往下脱都得在手上抹肥皂,真是不胜其烦,索性就让它压箱底吧,时间长了竟忘记压在哪个箱底了。 见过载首饰最美的女人,是很早以前看过的《阿呆拜寿》里的吴倩莲。其实这部电影我根本没怎么看,也忘了是在什么场合扫了几眼,竟再也忘不了吴倩莲的扮相。吴倩莲穿着传统的红底碎花对襟丝绸花袄,一头黑亮的秀发在脑后盘成一个圆圆的发髻,没有一丝乱发垂下,灵巧的双耳坠着一对做工繁复的镀金耳环,耳环长可及肩。经典的瓜子脸,饱满光洁的额头,柔和尖尖的下巴,整个人有一股说不出的古色古香。举目抬头间那一对耳环有生命般轻轻震颤,似能听到叮铃叮铃的清脆之声,真是顾盼生情摇曳多姿。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首饰打动,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首饰能让女人如此生动美妙。 人们常说看一个男人的品味,不是看他一身多么昂贵的名牌,要看就看他脚上的袜子;判断一个女人的年龄,不要看她保养得多么精致的脸,要看就看她的脖子。不知道这都是些什么样的人总结出的什么至理名言,其实究其实质也没什么神秘高深之处,无非是于细小处见人。脖子上垂着粗大的金项链,手指上套满金镏子,无法不让人联想到“暴发户”这个词;十几克拉的“鸽子蛋”戒指,是明星艺人们的名片,是用来炫耀其身价的。虽然我对首饰没什么研究,但我想戴首饰的最高境界应该是锦上添花而不是画蛇添足或是狗尾续貂。 晶莹剔透的蓝宝石配上匀称洁净的脸才美轮美奂,罕见神秘的黑玛瑙配上颀长细腻的颈项才熠熠生辉;圆润光滑的手腕即使扎上喜庆的五色丝线也曼妙无比,修长白皙的手指即使配上草戒指也能地久天长。 古时候哪个大家闺秀侯门贵妇没几个躺满形形色色宝贝的首饰匣?这些琳琅满目的首饰跟她们一起享受着环佩作响的荣华富贵。在她们突遭变故或家道中落时,一件件簪钗珥笄被从精致的匣子里悄悄带出,或变卖或典当,维持主人们一段或长或短的艰难困顿。首饰,在失却了“饰”的基本功用后,竟能济人也不枉了它们或天生丽质或巧夺天工一场。 如今,股市要么熊市要么崩盘,楼市起起落落前途未卜,只有黄金白银古董一路坚挺。明智的,赶快购置几件可以代代传承的首饰,应为上上之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