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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驾驶员都知道闯红灯违章,可很多人却对闯黄灯不在乎,反而把黄灯当成抢行信号。14日,济南交警部门严查此类交通违规情况,多人因闯黄灯被罚款200元、记3分。
2月14日早高峰时段,济南经七路与纬六路交叉口路段比较拥堵,槐荫交警大队交通科副科长王玄飞介绍说,除了路形因素外,造成拥堵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驾驶员频频抢信号。
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红灯亮起后,驾驶员基本上都能自觉停车等候。但在黄灯亮起时,许多驾驶员的车辆本在停止线以内,却非但不刹车,反而加速驶过。
上午10点半,在经十路与纬十二路的交叉口,闯黄灯的情况更为明显。“现在很多驾驶员都将黄灯看作了‘快速通过’的提示灯。”槐荫交警大队民警无奈地说。
在这个路口,约半个小时的时间内,经七路中队中队长郭风雷和同事先后查处了多辆因闯黄灯被告知违章的车辆。
据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没有提及黄灯亮时不可以经过。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民警据此解释说,如果黄灯开始闪烁时,整个车身仍在停止线以内,车辆应该停车等待绿灯;如果黄灯闪烁时车辆已经越过停车线,则可以继续通行。
王玄飞提醒说,如果黄灯亮起,车辆仍强行越过停车线的,将被视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民警有权依照有关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据了解,14日被抓现行的闯黄灯违章者,均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看到黄灯,踩下油门就过去了” 很多车主不知道闯黄灯也算违章
在14日的查究现场,一名车主被交警拦下后,还振振有词地说:“黄灯啊!我没闯红灯。”此后,民警向其详细地解释了闯黄灯的法律规定,这名车主才明白,原来闯黄灯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平时开车看到黄灯,踩踩油门,能过去就过去了。”另一名被查究的男车主说的话代表了不少驾驶员的想法。而许多人在得知自己闯黄灯已经违章时,则以“自己有急事”为托辞。
据民警介绍,如今济南等城市交通压力大,车主工作、生活节奏快,在驾车过程中容易产生急躁情绪,以致在看到黄色信号灯时“争分夺秒”,反而忽视了法规和自身安危。
闯黄灯危害不亚于闯红灯
济南槐荫交警大队经七路中队中队长郭风雷说,尽管很多人不以为意,但闯黄灯的危害并不亚于闯红灯。
郭风雷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他们发现,在黄灯闪烁的几秒钟内,其他方向的车辆和行人已经准备开始通行,待闯黄灯的车辆冲过停止线行至路中间,恰好与横向通行的车辆或行人相遇,且闯行的车辆往往是加速行驶,因此相当危险。
对于较为普遍的闯黄灯现象,民警直言执法有一定难度。“单就查究这一项,就够我们忙的,很容易让其他交通违法现象从身边溜走。”
交通专家: 设置黄灯为 净空路口
交通专家、山东交通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博士、教授蔡志理告诉记者,在红灯和绿灯之间设置黄色信号灯,并持续闪烁数秒,最大的作用就是在这较短的时间内净空路口,让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前行,而未过线的车辆在线内等候,这样路口就能保持全方位畅通。
“车辆闯黄灯之后,很容易引起交通拥堵。”蔡志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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