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一串冰糖葫芦 好容易捱到了下夜班,努力睁大眼睛,使劲蹬着车子,只想尽快地把自己放倒在舒适的床上。路灯也无精打采地,眼睛半睁半闭,勉强发出昏懒的光。天上有没有月亮和星星,我也懒得去看。城里的夜晚有月亮和星星吗?好像从来到城里,就没有见过幽蓝的天,皎洁的月,睒眼的星,正如没有听到过鸟叫虫鸣。 拖着一身的疲惫和无处不在的灰尘,掏出钥匙,脑子里映着老公固有的样子:手中握着遥控器,半躺在沙发上;电视的声音震耳,茶几上未曾收拾的碗筷一片狼藉。 打开门,果然是我心中的那个家,心中的那个老公。 心,一如麻木了的身子。 洗完手,把自己撂在沙发上。 茶几上除了残羹剩饭,还有三个纸袋。 哇,糖葫芦! “谁买的糖葫芦?”有点明知故问:家里除了老公,再也没第二人。 老公眼睛依然盯着电视,身子没动,表情没变。 打开一个纸包,抽出一串糖葫芦。山楂个个硕大饱满,里边的山楂核已被抠除,山楂已松软,在冰糖的包裹下,亮晶晶地红。白亮的糖皮上撒着一层葵花籽,像早先吃过的一种“驴打滚”脆皮雪糕。看上一眼,又甜又酸又香的口水已在唇齿间流溢了。 这样的糖葫芦,一看就知是百盛买来的,少说也要五块钱一串。 “怎么想起买糖葫芦了?”急不可待地啃下一个最大的糖球,声音里不觉揉进了糖葫芦的甜腻。 “从百盛路过,忽然想起咱家里有个馋猫。”老公依然没有从电视上拔出眼来。 “怎么了买了三串?我也就吃一串,多了,牙就倒了。” “平时还说我自私呢,不正好一人一串?”老公的眼睛终于瞪了我一眼。 其实家里爱吃糖葫芦的就我一个。儿子吃糖葫芦就舔上边的一层糖,老公顶多象征性吃一个。 我喜欢吃糖葫芦,却很少舍得犒赏自己。百盛超市门口天天现做热买各种口味的糖葫芦,每次走过,我总是屏住呼吸,下意识地瞟一眼,加快脚步逃也似的穿过。 冬天的晚上,跟老公一块散步,看见扛糖葫芦叫卖的,缠着让老公买。老公兴致好时也能买串打发打发我。我啃着糖葫芦,身子就往老公身上蹭。遇上老公心情欠佳,糖葫芦是得不到了,还得挨顿数落: “你都多大了?怎么比咱儿子还嘴馋?我看你早晚就能让人一根糖葫芦领去。” “谁要天天给我买糖葫芦吃,我就跟谁走!”我赌气说。 有一年到高密考试,看见那儿的糖葫芦都是盛在木盒子里,卖的人拿一木槌,敲一下,悠长地喊一声:“糖——球——!”他们的“糖球”就是把山楂核抠了,裹了糖后上边撒了一层芝麻,吃起来松软甜脆,口齿留香,让人久久回味。不像咱们诸城的,山楂上的糖又厚又硬,吃起来甭牙。往回走时,我还特地买了几串,准备给亲朋好友尝尝,谁知带回的糖球如冬日阳光下的雪人,失了色消了容,了无滋味,让我徒然心痛不止。 我其实算不上嘴馋的女人,只不过对糖葫芦格外喜欢而已。 老公是个不懂情调不会浪漫的人。前些日子朋友们一起闲聊,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大哥说,过日子有时是需要来点气氛调剂的。他说有一年过情人节,晚上了满大街都是叫声处理玫瑰的,原本十几块的玫瑰,只要一块钱,他就买了枝回去献给了老婆,把个老婆激动的,把枝快蔫了的玫瑰插在花瓶里,精心侍候了好几天,还天天给他做好吃的,脸色也像玫瑰一样绚烂。 我们家的老公,哪怕给我买枝蔫了的玫瑰啊! 老公不但不会买花讨老婆欢心,就是结婚纪念日他也不会记得过,更别想送礼物了。从谈恋爱到结婚,二十多年了,他给我买过的两次东西。一次是还没结婚时,他去烟台他姐家,回来时给我买了一件短袖衬衫一条短裤,衬衫我勉强可以穿穿,短裤却是从来没敢穿出去过。这两件小东西,我到现在都珍藏着呢。另一次是他去大连出发,反复打电话问给我买什么东西,我说你随意吧。我知道,他买了,肯定也不会合身合心。一个从不陪老婆逛街,从没注意过老婆穿什么衣服的男人,你敢奢望他给你买到称心合意的东西?结果是他给我带回来一身黑色套裙,肥得我穿上可以在里边转圈,到现在还在衣橱里挂呢。 倒是他自己的衣服鞋袜,你不给找出来摆在眼皮底下,人家是不知道这些东西在哪儿的从哪儿来的。家务活嘛,油瓶倒了估计是知道扶起来的。做饭会煮面条,会馏饭;拖地,拄着拖把从地上走一趟;衣服是从来不洗的,包括自己的袜子……我经常唠叨:你就是雇个保姆还得给人家工钱呢,你找了个老婆,等于找了个长期的自带工钱的保姆。 嘟囔归嘟囔,活还得我自己干。也不知父母当时怎么给我传授的为人之道,我从来都觉得女人洗衣做饭带孩子照顾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就像太阳东升西落一样自然。男人像女人那样整天窝在家里洗衣拖地蒸馒头,还叫男人?女人像男人那样整天出入饭店宾馆,不理家务,还叫女人?所以老公在家里干他最爱干的活——看电视,嘴上不说,心里还是纵容的。 有一次在办公室里同事们拉家常,一个70后的说她现在连口热饭都吃不上,拾掇好了饭得先喂孩子。我说你总得先喂饱了孩子再吃吧。她说“凭什么?凭什么先喂孩子的非得是我?孩子又不是我一个人的!”说的我当时就愣了:是啊,我怎么从来没这样想过呢?男人为什么就不能先喂孩子再吃饭?结果有这种思想的同事,男人被她训练的洗衣做饭样样在行,并且干的心悦诚服乐此不疲。看来,最彻底的革命必须是思想上的革命。 看来经营家庭也是需要哲学和辩证法的,我的这个同事当年是学政治的,看人家用政治头脑做老婆也做的这么成功,哪像我,一个学中文的,什么都是一塌糊涂,“百无一用是书生”啊。所有的家务几乎我一个人承包了,成了名符其实的“屋里的”,同时我也成了“屋里”最讨人嫌的那个。活一个人干久了,知道什么活该怎么干,什么时候干,偶尔别人干了总觉得不对劲。老公洗过的碗,我得重洗,拖过的地,我得重拖。老公到家干脆横竖不动,动就只动遥控器,完全成了甩手掌柜。要是我累极了数落几句,人家会振振有辞: “我干什么你也看不中,我还敢干什么?”“别人干点活你横挑鼻子竖挑眼,除了挑别人毛病,你还会说什么?”我张口结舌,无言以对。就这样,活也干了,坏脾气也落下了。我也终于明白了一条颠扑不灭的真理:永远不犯错的人是什么活也不干的人! 其实老公并不是个懒惰的人,别人找到他的事,那个“不”字,是很难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别人的事,只要是他能做的,他都会竭尽心力;单位里,干什么都能独当一面,什么活都能干得有条有理有始有终。就是家里的事,一切人情交往,一应涉外事宜,一直都是他在周旋支撑。我从来没觉得自己的老公是个需要我调理改造的人。 家里的活,不要拿到天平上去称,因为你要称出天平的平衡,必然失掉家庭的均衡;两个人的事,不要拿到太阳底下理论,等你争论出谁对谁错,错了的,必然是爱情和婚姻。 男人很强很硬,他最软弱的一面,只在家里坦露;男人很勤快很体面,他最邋遢的时候,只有老婆看到。对于男人来说,家,是他可以放浪形骸的港湾,是他可以养精蓄锐的加油站。 有时老公跟我开玩笑说:“怎么别人都说我好,在你眼里我怎么就一无是处?” 我故意说:“你就是讨得三千女人喜欢又怎样?跟你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只有你老婆一个!” “看来这辈子我在你面前都做不了好男人啦。”老公很无奈地说。 “你是真傻还是装糊涂?你这样说不等于骂我瞎了眼吗?当年可是我自己挑中的你!”我佯装生气。“你懒就懒吧,只要还能想着给我买串糖葫芦吃,我也认了。” “你就忘不了你的糖葫芦!” “那是。你看咱们不就像这糖葫芦?一支糖葫芦上的山楂有的大点的有的小点,但是用一根木棒从中串起来就是不分大小的一串啦。糖葫芦上可以撒葵花籽可以撒芝麻粒,还可以撒葡萄干,但酸酸甜甜却是任何一支糖葫芦永恒的滋味!” 所有已经走入和即将走入围城的人们,就让我们用心串一串自己的糖葫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