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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姐姐伸冤 请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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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3: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姐姐在2004年与杨某结婚,嫁到山东省诸城市****村的一户人家中。不幸的是201141日凌晨却死在了自己的家中(诸城某小区),原本平静的生活彻底消失了,天彻底崩塌了,后来经法医鉴定是机械性窒息死亡,而杨某自己已经承认是他把姐姐勒死的。案发后家里还跟往常一样的整洁有序,丝毫没有打斗或挣扎的痕迹,杨某当时肯定是趁姐姐睡觉时将她杀害,再说就凭姐姐的力气也不会让杨某就那样轻而易举的勒死,至少会跟其抵抗或挣扎,姐姐身上没有别的伤,就是脖子上有痕迹,这是一次蓄意的谋杀行为,案发后杨某不但没有对姐姐实施抢救,还想一死了之,杨某被发现时处于昏迷状态,想自杀却没死成。
法医鉴定结果跟杨某向警方提供的叙述相符,是杨某杀害了姐姐,将姐姐勒死。而杨某却声称自己有精神病,想以自己有精神病为由逃脱法律的制裁,杨某有证据证明自己有轻微的间歇性的精神病,案发后,为了让自己逃脱法律责任,他把十几年前的在诸城市某医院的病历调出来了,结婚之前杨某故意隐瞒自己精神病史,不把事实告诉姐姐,或者告诉我们全家人,瞒着我们全家到现在,以至于造成现在的严重后果,这样的责任杨某怎能逃脱呢,如果他不被判刑,如果他不受到法律的严重制裁,这个社会的公平公正又将何在,况且杨某在这个社会中对社会将会带来致命的危害。更严重的是,杨某向警方录口供的时候,自己能够清楚的记得案发的时间,自己能够描述是如何实施杀害的,这样的蓄意谋杀难道就因为一个自己有精神病史的理由而逃脱法律的制裁吗?难道就能以自己生活压力很大去杀害自己的妻子吗?
姐姐已经走了,我们全家人都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都不相信是被他勒死的。因为在大家眼中两个人的感情很好,不管是姐姐的同学同事,还是亲朋好友,都羡慕他们的幸福生活,有房子,有车,有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一家三口人幸福的像在蜜罐里一样甜。姐姐自己创业,照顾孩子家人,辛辛苦苦撑起了一片天。我在外地上学,我们家全靠姐姐照顾着,姐姐很细心,把家里照顾的很周全,姐姐是我们全家的顶梁柱,没想到杨某那么狠心把自己的妻子杀害,也把我们家的一片天给弄塌了,爸妈住在农村,上了年纪,身体不好,经不住这些打击,整天魂不守舍的,精神上已经崩溃了。而杨某却没有丝毫的悔悟之意,却一直声称自己有精神病,想要借此来逃脱法律责任,有轻微的精神病就可以杀人吗?就可以杀自己的妻子吗?更何况自己的儿子还睡在身边啊?并且没有任何悔改之意!!!有没有人性?有没有为自己的家人想过?!这同时害了两个家庭啊!!!!!
敢问:这样的人即便再来到社会上,还会对社会有太大的贡献吗?只会是一颗定时炸弹吧!
姐姐正年轻,却到了另一个世界,与亲人阴阳两隔,如果是车祸一类的意外死亡,我们也认了,可是姐姐这样不明不白的死的冤枉啊!我只想为姐姐讨回一个公道,让姐姐能够在地下安息。
我们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我还在上大学,人没了,再痛苦我们也必须接受。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希望法律能还姐姐一个公道。
跪求各位好心人帮助我出谋划策,能够给姐姐洗清冤情。若有好的建议请加QQ1936775730昵称:天堂の琴弦。谢谢大家的关注,也希望您帮忙转发。【绝非病毒广告,请您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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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5: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有过精神病史,并不等于杀人时就是精神病发作时。间歇性精神病,时有发作,时有正常。只要是杀人时不是精神病发作期,就得和正常人一样负法律责任。
从帖子的描述看,在对警方的口供中,对杀人细节描述的准确无误来看,当时应该不属于精神病发作期。
但是,帖中同时又说,两人感情很好,那么,感情这么好,要不是精神病发作,他又怎么能对自己的爱妻下的了手呢?
相信、期望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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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5: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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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5: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相信会有最好的律师为你出谋划策的,再有病也是杀人犯.在有病也不应该杀人..有病怎么不自己跳楼.说有病不是借口.说有病是想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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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9: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有过精神病史,并不等于杀人时就是精神病发作时。间歇性精神病,时有发作,时有正常。只要是杀人时不是精神病发作期,就得和正常人一样负法律责任。
从帖子的描述看,在对警方的口供中,对杀人细节描述的准确无误来看,当时应该不属于精神病发作期。[color=Red]找最好的法医鉴定,可以鉴定案发时时不是正常或是犯病的时段就可以定罪了。这些以前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例。决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相信、期望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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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20: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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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20: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聘请律师都是要花钱的,费用也不低,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院都有这方面的规定和解释。除了求人之外,还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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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21: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我们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并不代表着咱不懂法;生在城市长在城市,也不代表着就懂法,知法而犯法的人也不少。祝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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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勋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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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2 10: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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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2 20: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媒体曝光!希望你坚强,相信法律会给你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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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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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2 20: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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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龙

发表于 2011-4-12 21: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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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1-4-12 21: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天津
要相信党和国家会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时也要相信党和国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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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1-4-12 21: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天津
是谋杀!
重做精神鉴定。
之前有过很多相似案例,都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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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6: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相信……有时候真不知道该相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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