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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子女婚后买房的父母弄清三种情况就可避免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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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北京

房价居高不下,大多数上班族承受房贷实在困难,于是不少父母主动为小夫妻买房。有一些小夫妻没过多久婚姻就破裂了,房子也成为争议的焦点。家住大坪大黄路的李婆婆,也被卷入这样的纠纷中。

律师表示,为子女购房一定要注意三种情况,要对出资金额、用途、性质予以明确说明,如果出资为赠与,需要明确赠与的对象,就可以避开纠纷,保护自己的财产。

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陈键律师称,在重庆法院公众服务公布的判决书中,涉及一般商品房的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或双方主张存在父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好医院母出资的案件,占很大比例。关于父母出资购房问题,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争议

主要焦点是这三种情况

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

陈律师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该条规定事实上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但有个前提是父母出资意思不明确,即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其他的意思表示。

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父母是以借贷出资的,离婚时可以提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对方共同偿还。

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陈律师称,婚姻法解释(三)中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没有明确意思表示赠与一方或双方,婚后为子女购房出资,应视为出资一方所有。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双方在这类纠纷中的最大争议,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医院在于出资一方的父母认为这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而没有出资的一方,认为这个房产是赠与夫妻双方的。

此时,主张出资一方的应当提供证据,例如父母出资时的协议、说明等,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

陈律师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这种情况的认定,一般是指父母全额出资一次性付清房款,或父母出资付首付款。

如果父母出资购房,属于部分出资,必须有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对双方赠与。

支招

若有出资证据,房子还是她的

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陈键律师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债务是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双方有内部约定,如田甜和丈夫离婚时的《说明》,北京专门治疗白癜风的医院应该事先告诉债权人,并保留告知的证据。

关于房产,如果李婆婆有证据证明是自己出资为女儿购房、还贷,根据婚姻法,婚后购买的房产仍为她的女儿田甜拥有。

案件

前女婿抵押了我女儿的房

一辈子没有欠过债,现在却收到法院通知,告知我们家的房子将被拍卖。63岁的李婆婆告诉。

来到李婆婆家里,三室一厅近百平方米,竟住着四代人:她、母亲、女儿、外孙。

李婆婆回忆,2009年,女儿田甜(化名)结婚,自己拿出积蓄35万元,给女儿付了首付,买房,房产证上只写了女儿的名字。女儿与女婿关系一直不好,经常吵闹,前年12月离婚。

为了减轻女儿的房贷压力,李婆婆卖掉了老房,帮女儿还了部分房贷,并搬来与女儿同住。田甜也外出打工,赚钱养家。

突然有一天,门上贴了一张法院的通知单。李婆婆拿出一张纸,上写:法院拟对该住房进入司法评估拍卖变现程序,以清偿被执行人所欠申请执行人债务。

大家都懵了。李婆婆说北京最好白癜风医院哪家好,她向法院询问后才弄明白,前女婿唐某在离婚前借款30万元做生意,还悄悄用这个房子做了抵押。由于欠款不还,去年5月渝中区法院判决田甜与唐某共同还钱。随后,债权人黄某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上唐某。借黄某30万元,当初是隐瞒前妻所借,离婚时确实写下书面说明,债务由我承担。我也想独立偿还,但我没这个能力。唐某称,当初拿这个房来抵债,是认为该房是婚后购买,产权应有他的一份。

事后,李婆婆代表女儿,约黄某、唐某到法院,找到工作人员商量。前女婿承认尽快还钱,暂时不会拍卖我的房子。李婆婆昨日称。

建议

明确说明出资金额、用途、性质

对于父母出资为婚后子女购房,为了避免以后婚姻破裂时的纠纷,陈律师建议,当事人双方及父母这样做:

首先,父母在出资购房时,对出资金额、用途、性质予以明确说明,如果出资为赠与,需要明确赠与的对象。协议应当让子女及子女的配偶签字确认,最好有公证机构的公证。天府新区建西部国际博览城地铁1号线该段将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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