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268|回复: 0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扩大试点

[复制链接]
     

84

主题

102

帖子

117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173
 楼主| 发表于 2023-5-25 17: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u=531448775,942939566&fm=26&fmt=auto.webp.jpg 诸城民政 2023-05-25 16:59




[color=rgba(0, 0, 0, 0.9)]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函〔2023〕34号),国务院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color=rgba(0, 0, 0, 0.9)]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color=rgba(0, 0, 0, 0.9)]山东省内婚姻登记全省通办。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区、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