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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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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16 17: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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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医保2023-05-16 17:16


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参保居民:

根据省和潍坊市规定,单位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相关政策如下:


一、关于待遇享受等待期

(一) 职工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等待期为1个月。单位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1个月的,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未补缴的,重新缴费后,其待遇享受等待期为1个月。单位参保职工中断缴费2个月及以上的,补缴或重新缴费后,其待遇享受等待期为1个月。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2-3个月的,补缴或重新缴费后,其待遇享受等待期为1 个月;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其待遇享受等待期为3个月。

(二) 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为3个月。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 6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为1 个月。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缴费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跨险种参保待遇享受等待期。参保人员已连续 2 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二、关于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与待遇享受

(一)单位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1个月的。参保单位因故中断缴费1个月的,其职工自中断次月起暂停支付医保待遇。中断次月补齐中断月份欠费并缴纳当月基本医保费,且未产生新欠费,中断当月和中断次月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 1 个月的参照此规定执行。

(二)单位参保职工中断缴费 2 个月及以上的。参保单位因故中断缴费2个月及以上的,补齐中断月份欠费并缴纳当月基本医保费,且未产生新欠费,其职工从缴费月的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补缴的中断月份和缴费当月,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三)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2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因故中断缴费2-3个月的,补齐中断月份欠费并缴纳当月基本医保费,且未产生新欠费,从缴费当月的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因故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补齐中断月份欠费并缴纳当月基本医保费,且未产生新欠费,从缴费当月起第4个月恢复医保待遇。补缴的中断月份和缴费当月,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三、关于补缴医疗保险

单位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重新缴费的,若中断期间享受医保待遇(含住院、门诊慢病、普通门诊等),重新缴费时应单独补缴享受医保待遇的中断月份的基本医保费用,不补缴的,应退回享受的医保待遇。

四、关于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与待遇享受政策

单位参保职工非因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超过3个月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转入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医保部门审核后,中断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为保证单位参保职工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请各参保单位务必于每月20日前及时缴纳当月职工医保费,对因用人单位欠费或不及时缴费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为职工按相关规定支付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按月、季度、半年、全年缴纳当年的医保费,请务必及时缴费,避免因欠费导致无法享受报销待遇,因欠缴医疗保险费用导致的无法报销,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以前有医保欠费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请依据以上规定尽快补齐中断月份欠费。

为保证新生儿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新生儿家长尽快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对于需要联网报销但不能及时落户的,可以到我市的分娩医疗机构或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北区医保服务专区,为孩子生成临时身份证号码及临时姓名等信息,并办理参保登记,及时缴费。避免因新生儿超龄未及时缴费导致无法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参保缴费      6173219         

                 待遇结算      6072965


特此通告。


诸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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