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董事会成员变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原董事会由韩伟青、臧家森、刘堃三人组成。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唯一股东诸城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出具的《关于任命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监事的通知》(诸国资[2023]2号):根据工作需要,经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研究,决定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由管丽娟、刘堃、李巍三名同志组成,管丽娟担任董事长。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监事由高鹏担任。
公司董事会中管丽娟、李巍两人涉及变动。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管丽娟,女,出生于 1986年 7月,中共党员,高级财富规划师、AFP。2009年 7月-2012年 11月任 诸城支行客户经理,2012年 11月-2017年 7月任 诸城兴华路支行副行长,2017年 7月-2018年 10月任 诸城东关大街支行副行长,2018年 10月-2020年 6月任 诸城兴华路支行副行长,2020年 6月-2021年 9月任 诸城兴华路支行行长,2021年 9月-2022年 9月任 诸城支行营业部行长,2022年 9月至今任诸城市吉泽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 2月至今任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年 6月任诸城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员,2011年 6月-2019年 2月任诸城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副主任,2019年 2月至 2023年 2月任诸城市隆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2023年 2月至今任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董事。
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变动已经公司唯一股东决定同意,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手续。本次人员变动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人员变动为正常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相关信息披露规则,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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