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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关于加强物流、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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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15 15: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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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加强物流、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防范疫情输入,阻断物流寄递渠道疫情传播风险,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1.物流、邮政快递企业要对来自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件建立待检区,实行分区存放,建立登记台账,委托核酸检测机构对寄递物品及货场环境进行检测,派件前通过发送提醒短信、外包装粘贴提示贴、当面提醒等方式,提示收件人3至5天内接受一次核酸检测,消除疫情隐患。

2.从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工作证,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全程接种疫苗、登记信息等,加强个人防护,进出中高风险地区要主动报备,并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
3.货运车辆要随车携带通行证、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按要求做好驾驶室、车厢内外等重点接触部位消毒通风,不得人为损坏、停用卫星定位装置,确保车辆从事经营活动中保持在线。
4.物流、邮政快递企业要按要求储备防护、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入门落实“一测(体温)、二查(健康码、行程卡)、三扫(山东疫情防控场所码)、四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五消(场所、车辆、货物)”,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登记台账、消毒台账和出入中高风险人员登记台账。
5.接发货企业要提前48小时向属地镇街区报备车辆及同乘人员信息,车辆来诸后安排专人贴封条、点对点接送,确保即卸即走、即装即走,全程中途不停留、司乘人员不下车。
6.物流园区经营单位负责实行园区封闭管理,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出入口、办公区、餐饮区、卫生间、进出场站车辆、场地及装卸机械等进行消毒、通风;按规定设置留观区,对垃圾盛装容器、运输货物进行消毒处理。
7.货运代理、商超、加油站、车辆维修及检测等物流相关行业,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请相关单位、企业、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守好守牢我市物流、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阵地。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特此通告。
2022年4月13日

诸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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