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239|回复: 0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复制链接]

3972

主题

1万

帖子

47万

积分

总版主

48,

Rank: 8Rank: 8

积分
479910

论坛贡献奖

QQ
 楼主| 发表于 2022-3-30 17: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爱诸城

2022-03-30



面对当前疫情异常严峻复杂形势,为从严防范疫情风险,严把“外防输入”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筑牢城市居民住宅小区防控体系。1、实行“一个出入口”管控。有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只保留1个出入口,其余出入口一律暂时关闭;没有门禁、大门的出入口要拉绳,在出入口设桌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负责人员、车辆出入管理。2、实行凭码(证)出入。所有本小区人员进入小区一律亮码(健康码、行程码)通行,业主车辆凭证出入,生产生活服务用车凭证出入,对通行车辆人员实行逢车必检、逢人必测、逢人必核、逢人必验的 “四必”查控措施,落实戴口罩、测温等防控措施,发现疑似人员、车辆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并妥善处置。所有快递、外卖一律禁止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小区大门口外领取并协助做好消杀工作。3、明确责任分工。市住建局和各镇街区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排查登记、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三无”小区由镇街区所辖社区统筹管理,组织业主、党员、志愿者等成立防控队伍,从严落实出入证管理制度。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下沉城市社区(网格),配合街区社区(网格)、物业服务企业,在抓好人员核查、核酸检测采样等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居民小区管控工作。小区内部公共区域要进行科学规范消杀。

二、 加强农村社区网格防控管理。1、建立网格防疫卡点。建立“一网格一卡点”的防疫管控点,卡点设立道闸、安全警戒线,工作人员要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信息核查。2、做好出入核查。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由值班人员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建立登记台账,对通行车辆人员同样落实“四必”查控措施。3、做好重点排查。在卡点站口查看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证明,利用“入诸返诸人员自主申报系统”二维码进行报备,录入信息完成电子登记。

三、 从严机关事业单位防控。严格出行管理,离开本市须报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严格履行会议活动审批报备程序,提倡线上举办会议活动,举办内部会议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管控进出机关事业单位驻地通道,除直接为群众和企业服务的单位外,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对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外来人员逐一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测体温,做好登记管理。切实做好机关办公区域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加强日常清洁和通风换气。

四、 严格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各工业企业全面实施出入口管控,厂区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个出入口,安排专人负责“戴口罩+测温+验码”等管控措施。企业内部不具备住宿条件的,管理人员、员工等实行工厂与宿舍(家)“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建立职工出入小区、进出厂区持工作证和出入证明预案, 以防疫情形势变化。

五、 强化商贸企业及公共场所防控。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药店等保障群众基本需要的经营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严格限制人流,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落实消毒和保持安全间距等防控措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关停。

六、 抓实其他领域防控。影剧院、室内景点、网吧、KTV、游戏厅、足疗店、洗浴店、棋牌室等密闭经营场所暂缓营业。餐饮单位按50%的比例限流提供堂食服务。停办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农村集市等公众聚集性活动,禁止打牌、打麻将、卡拉OK等聚集性娱乐活动,暂停游园、广场舞等活动。喜事一律缓办,丧事一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

七、 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全体市民自觉服从所在社区(网格)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持做到非必需不外出,不走亲访友、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或上班全程戴口罩,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报备,不要拖延,不得隐瞒。

八、 压实防控工作责任。建立“镇街区党(工)委一社区党委一网格党支部一党员中心户”组织链条体系,提高人员核查、 管控质效。各镇街区党(工)委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社区网格、各类市场主体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防控办就做好当前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镇街区、市直部门单位、企业等进行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对拒不执行上述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将根据疫情风险程度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诸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