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444|回复: 0

奎文区北海路街道南胡住西经济专业合作社党委书记、董事长戴晓波被开除党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2-26 11: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微信图片_20201225161058.png

日前,奎文区纪委监委对奎文区北海路街道南胡住西经济专业合作社党委书记、董事长戴晓波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戴晓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款旅游、购买发放礼品;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及家庭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报销招待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胎,违规招投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巨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戴晓波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独断专行,挥霍无度,罔顾集体利益,且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戴晓波开除党籍处分;其担任的党外职务由北海路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处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