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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至4日加班,3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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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0 13: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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