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0年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我省2020年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0年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二、
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各职位的面试人选见附件。
三、
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职位的面试人选(不含省属戒毒机关、监狱机关职位面试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0年8月21日期间,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四、
面试人选递补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24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
面试时间、地点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不含省属戒毒机关、监狱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0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上午。考点设在山东省干部学院3号楼(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998号)。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详情请咨询招录机关。
六、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
其他 省属戒毒机关、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递补等有关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另行公告。
附件: 1.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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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人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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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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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务员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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