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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纪委监委出台十二条措施,强化监督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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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4 15: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5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2020年第14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赵珊珊,市监委委员张杰,市审批服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徐凤徽解读《强化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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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监委出台《强化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立足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能,通过监督工作向企业聚焦、监督力量向企业倾斜,达到监督成效在企业发展中显现的目标,以科学精准、严实有效的监督措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旗帜鲜明为企业和企业家站台,坚决向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说“不”,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深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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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保障项目落地政策落实。督促职能部门开列“企业落地项目清单”和“助企惠企政策清单”,通过日常监督、重点检查等方式,发现和查纠项目落地以及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以监督实效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助力企业生产经营。


✪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向职能部门、企业发放明白纸,列明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鼓励正常交往;实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常态化联系企业制度,定期开展走访调研。


✪ 拓宽涉企问题线索受理渠道。以纪委监委***平台为依托,加强与政务热线、“问政时间”等部门单位的联动,在各级涉企窗口设立举报牌、发放监督卡,广泛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实行专账管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


✪ 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察访工作。坚持常态化察访、异地察访、重点察访和二次察访相结合,采取不打招呼、直击现场、模拟办事、协同办事等方式,检查窗口作风,督促问题整改。


✪ 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紧盯落实惠企政策、推进流程再造等关键环节,用好“巡审联动”、市县联动等方式,发现和督促整改在政策执行、担当作为、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实行涉企案件“零延迟”查办制度,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坚决纠治涉企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 坚持精准问责积极容错纠错。对因作风不实、整改不力损害企业切身利益的,严肃追责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实施容错纠错;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和企业经营者,及时澄清正名。


✪ 建立“污点”记录惩戒制度。对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作为“污点”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在向组织部门出具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意见时,建议审慎提拔使用。


✪ 强化警示震慑和正面引导。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拍摄营商环境和作风建设察访警示教育片,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对积极配合调查的企业和企业家,依纪依法提出从宽处罚建议;查办案件需要企业人员协助的,严格控制人员范围,杜绝随意扩大使用审查调查措施;稳慎发布涉企案件信息,减少对企业的影响。


✪ 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政法部门建立会商制度,研究解决营商环境涉法涉诉重点问题;督促审判机关清理涉企积压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坚决惩治经济领域违规违法和犯罪行为。


✪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各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的必述必谈内容;对存在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部门单位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专项治理、深化标本兼治,做好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



据悉,《十二条措施》出台后,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将12条措施细化为25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划定路线图、时间表,强力推进落实。


5月9日起,市委8个巡察组陆续进驻16个市直部门单位,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对纳入市委第九轮巡察的26个部门单位同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巡察。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还启动四个方面具体工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 “清单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拉出“企业落地项目清单”和“助企惠企政策清单”,通过日常监督、重点检查、问题倒查等方式,发现和查纠项目服务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 “模拟式”察访。采取不打招呼、直击现场、模拟办事、协同办事等方式,深入市县审批大厅和基层服务单位开展察访,发现和查纠服务态度差、群众多跑腿等问题。


✪ “集成式”受理。以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举报平台为依托,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集中梳理一批营商环境方面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转办督办和直查快办。


✪ “攻坚式”调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聚力攻坚集中核查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选取一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保持强大震慑,持续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相关链接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公告

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定于2020年5月至8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本次专项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市委“重点工作攻坚年”目标任务,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围绕落实惠企政策、推进流程再造、优化审批服务、规范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等关键环节,重点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单位在政策执行、担当作为、工作落实、纪律规矩等4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有效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为开创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新局面保驾护航。
专项巡察主要采取***受理、明察暗访、“巡审联动”、市县联动、走访服务对象、谈话了解、投诉受理回访等方式进行。为畅通反映问题渠道,方便企业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关于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举报电话:0536-8211100

举报邮箱:yshjxc@wf.shandong.cn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自公告发布之日至7月31日)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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