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747|回复: 0

最 新 通 知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5-13 11: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5月12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相关通知,
其中提到低风险地区学校
不再实行校园全封闭、小班化教学、
四人一间宿舍住宿等管理模式,
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
↓↓↓

微信图片_20200513112656.png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和托幼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教体)局:

为做好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 3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督促学校优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推、分散就餐、保持“一米线”、“两点一线”往返校、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重点场所限制人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等要求。低风险地区学校不再实行校园全封闭、小班化教学、四人一间宿舍住宿等管理模式。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二、继续做好学校师生员工中的重点人群摸排检测工作,开展以师生员工家庭为单位的健康监测及接触史、流行史排查,及时摸排检测有风险的人员。
三、进一步规范学校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四、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完善校医配备制度,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确保每一名师生员工安全健康。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11日

根据最近一次发布的
山东疫情分区分级表,
我省137个县(市、区)均为低风险区。
↓↓↓

微信图片_20200513112706.pn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