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创新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1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意见》明确,我市物业管理创新提升工作的总体目标为“打造和谐物业、建设美好住区、提升群众幸福感”。按照“一年扩面、两年提质、三年见长效”的步骤,2020年,全市住宅小区基本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物业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属地管理体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基本理顺;2021年,全市物业管理秩序更加规范,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物业投诉量同比下降20%以上;2022年,全市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支持、基层主导、业主主体、市场运作”五位一体、良性发展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并实现长效化监管。
《意见》包含5个方面15条重点任务,主要从完善“1+4”制度体系、分类施治管理、扶持行业发展、强化党建引领、理顺体制机制五个方面创新提升,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体制、规范行为,并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监督考评、舆论宣传四个方面加强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下步工作中,市住建局将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一手抓物业服务提升、一手抓产业发展,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党建、社区治理融合共进,全面提升物业管理综合水平,助力生态开放活力精致的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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