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潍坊市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对象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124号),公布了调整后的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对象。(具体名单附后)
前期,根据《潍坊市新型城镇化优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公布潍坊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和培育名单的通知》要求,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对市级特色小镇开展了年度绩效评价,提出了调整意见。经市政府同意,依据评价结果,原创建名单中的坊子区九龙涧生态康养小镇降级列入培育名单,原培育名单中的临朐县红叶小镇递补列入创建名单。下一步,我市将以《潍坊市特色小镇发展规划》为重要遵循,坚持“特色为先”的发展导向,落实“创建达标、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传统产业提升、现代农业、新产业—信息创新、新产业—装备制造”六大类型,聚焦特色主导产业,集聚资源要素,推动我市特色小镇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
来源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