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诸城市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下称《简章》)规定,决定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27名考生进行考察体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须将下列有关材料于10月16日前报送至原支教工作单位。
1.被考察对象形成服务期满思想工作总结(2500字左右);
2.无违法犯罪证明;
3. 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二、体检
根据《简章》规定,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10月18日(周五)进行。
2.报到地点及时间安排:
所有参检考生须于10月18日上午7:30前到文化路学校西校区(东关大街387号)一楼图书室集合,统一到体检地点。考生逾期无故不到者,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3.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事宜及要求
1.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如放弃体检,请用报名登记表上留存的手机号码于10月17日下午6点前拨打电话0536—6062524告知工作人员,并同时书面写出放弃声明,拍照发送至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邮箱:zcsjyjzzrsk@wf.shandong.cn。 2.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个人联系方式变化的,须及时与诸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36—606252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
附件:体检须知
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
体检须知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参检人员带齐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
5.参检人员可自带面包、水等简易食品,可在有关体检项目结束后,不影响体检结果的情况下适当进食。
6.女性受检者如在月经期,请在血、尿抽样处告知工作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结果。
8.体检费用自负,每人220元。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需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