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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印发通知强化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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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4 09: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为确保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纪委市监委印发《关于在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知指出,要明确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围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和整治工作标准条件,重点监督检查各镇街园区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能、落实责任、敢于担当、加强作风建设、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严肃查处在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工作进展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借机谋取私利、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贪污侵占、失职渎职、严重影响工程质量以及工作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对督导检查不重视、消极应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电话和“清廉诸城”微信公众号一键“微举报”功能,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注重在监督执纪中发现问题线索,认真梳理排查,优先处置、从快查处。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监督的再监督”,成立明察暗访组,对各镇街园区、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及监督检查情况再监督。镇街园区纪(工)委要挺纪在前,靠在一线,协助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强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限期改正;问题轻微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要利用通报和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和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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