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 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批复同意了潍坊等6市 新修订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据了解,建安成本和农产品的产值,是制定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重要依据。这些成本、产值会随时间推移发生变化,补偿标准就需要适时调整。
按照2017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报省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并适时作出调整,最迟5年调整一次。
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的范围一般包括房屋、围墙、畜禽舍、迁坟、温室、小桥、涵洞、水渠水池、地面、水井、乔木、果树、灌木、苗圃、鱼塘、藕塘、电力通讯线路、砖窑、青苗等,有的市还有门垛、厂区大门、外楼梯、台田台堰、盐田、茶园等。
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说明: 1.对补偿标准有争议或难以确定补偿标准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市政府发布拟征地公告后抢种、抢栽的青苗、树木以及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快把新政策转给需要的小伙伴吧!
来源:综合自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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