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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 2017年诸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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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0 11: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
招生 | 2017年诸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原创 2017-07-10  诸城市教育局

7月10日,诸城市政府办公室转发《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诸政办发电[2017]19号),就进一步做好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让小编带您一起去看看吧。
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7〕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今年的破解大班额任务要求,本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严控班额、统筹安排”的原则,现就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招生时间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8日—8月9日。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为7月7日—8月9日。


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接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
请  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

1.实验小学

(1)实验小学校区:招收居住在扶淇河以东、和平街以西、密州路以南、兴华路以北区域,和扶淇河以东、府前街以西、兴华路以南、南关路以北区域内的食品厂小区(原禽蛋公司家属院)、园艺小区和利群居委会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2)实验小学北校区(玉山小学):招收居住在扶淇河以东、东关大街以西、潍河以南、密州路以北区域和龙城龙府小区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居住在和平街以东、东关大街以西、密州路以南、繁荣路以北区域,和香榭里小区、皇家半岛小区,以及东关大街以东的北三里庄居民适龄子女也可以到玉山小学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3)实验小学大源校区:招收居住在龙都街道大源社区、指挥社区、见屯社区区域内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2.府前街小学

(1)府前街小学校区:招收居住在和平街以东、东关大街以西、北关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和平街以东、东武街以西、人民路以南、兴华路以北区域和扶淇河以东、东关大街以西、兴华路以南、南关路以北区域(其中食品厂小区、园艺小区和利群居委会除外)居民适龄子女入学。

(2)府前街小学北校区(大华学校):招收居住在和平街以东、东关大街以西、密州路以南、北关路以北区域,和东关大街以东、东武街以西、繁荣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其中居住在和平街以东、东关大街以西、密州路以南、繁荣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也可以到玉山小学入学。同时招收府前街小学校区和本区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3.密州路学校

招收居住在东关大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密州路以南、繁荣路以北区域,和东武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繁荣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4.文化路小学

(1)文化路小学校区:招收居住在扶淇河以东、东关大街以西、南关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和东关大街以东、东武街以西、兴华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东武古城小区除外)居民适龄子女入学。

(2)文化路小学东校区(东武学校):招收居住在东武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人民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和三里庄水库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南、凤凰路以北区域,以及东武古城小区和陈家花园村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文化路小学校区和本区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5.第一小学(含纺织街校区)

招收居住在龙源街以东、扶淇河以西、人民路以南、兴华路以北区域(科信小学附近面向龙源街的正大文苑、金地翰林、易居苑、电力小区、佳和温馨苑除外)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6.科信小学

招收居住在西外环路以东、龙源街以西、人民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及科信小学附近面向龙源街的正大文苑、金地翰林、易居苑、电力小区、佳和温馨苑居民适龄子女入学。招收原杨春小学招生范围的小栗园村的原居民(户口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2日前)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7.明诚学校

明诚学校校区:招收居住在龙源街以东、扶淇河以西、兴华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永康佳苑一期居民适龄子女也可到明诚学校入学。

8.东鲁学校小学部

招收居住在东关大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密州路以北区域和帝中海小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其中居住在东关大街以东的北三里庄居民适龄子女也可到玉山小学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9.明德学校小学部

招收居住在开发区官庄、官庄店2个村居居民适龄子女入学,以及购买红星家园商品房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到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入学。

10.龙源双语学校小学部

(1)龙源双语学校校区:招收居住在西外环路以东、龙都街以西、繁荣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和西外环路以东、扶淇河以西、潍河以南、繁荣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入学。香榭里小区、皇家半岛小区居民适龄子女也可以玉山小学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2)龙源双语学校东校区(邱家庄子小学):招收居住在龙都街以东、扶淇河以西、繁荣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初中招生

11.第一初级中学

招收居住在西外环路以东、扶淇河以西、人民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招收西外环路以西原龙都街道所属小学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到龙都街道龙都初中入学。

12.繁华初级中学

招收居住在和平街以东、东关大街以西、密州路以南、北关路以北区域,和东关大街以东、东武街以西、密州路以南、九龙口路以北区域,和东武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密州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以及三里庄水库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南、凤凰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外环路以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招收外环路以外原密州街道所属小学(密州街道十里小学除外)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其中高新园辖区内原密州街道所属村居居民户口必须是2013年6月30日以前的;高新园辖区内原密州街道所属村居居民(户口是2013年6月30日以前的)适龄子女也可到高新园学校入学。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人民路以北的到高新园学校入学,人民路以南的到密州街道卢山中学入学。

13.实验初级中学

招收居住在扶淇河以东、和平街以西、密州路以南、北关路以北区域,扶淇河以东、东关大街以西、北关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和东关大街以东、东武街以西、九龙口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14.明德学校初中部

招收居住在西外环路以东、和平北街以西、北外环路以南、潍河以北区域和郭新庄、周家庄、胡家楼、崖头、雷家岭、石戈庄,舜王街道尚沟河7个村居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15.东鲁学校初中部

招收居住在扶淇河以东、东关大街以西、潍河以南、密州路以北区域,东关大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密州路以北区域,以及帝中海小区、龙城龙府小区和密州街道十里小学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16.龙源双语学校初中部

招收居住在西外环路以东、扶淇河以西、潍河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17. 孔戈庄学校

(1)小学部(明诚学校南校区):招收居住在南外环以南孔戈庄社区、郝家村社区、原土墙社区(含龙都街道王家屯村)以及孔府家园、永康佳苑一期等小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其中永康佳苑一期居民适龄子女也可到明诚学校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2)初中部(第一初中南校区):招收居住在南外环以南孔戈庄社区、郝家村社区、原土墙社区(含龙都街道王家屯村)、常山社区、范家庄子社区、皇庄社区、朱家村社区、花园社区以及永康佳苑一期、孔府家园等小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其中花园小学服务的社区居民适龄子女也可到孔戈庄学校或繁华初中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18. 高新园学校

(1)小学部(密州路学校东校区):招收居住在西王门社区、泮旺社区(陆吉庄子村、侯家我乐村除外)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已划入高新技术产业园原密州街道黄疃小学招生区域的范家岭社区(范家岭村除外)及密州街道东山社区哨头村的居民适龄子女也可到高新园小学入学。

(2)初中部(繁华初中东校区):招收所属高新园小学部、陆吉庄子小学、振兴小学、下泊小学、启慧小学服务区域、埠口社区中疃子村居民子女以及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东环路以东、人民路以北密州街道所属黄疃小学、捎门小学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高新园辖区内原密州街道所属村居(大洼子村、小洼子村、东冯村、东十里村、良旺崖村、南王家庄村、范家岭村)居民户口是2013年6月30日以前的,也可到繁华初级中学入学,2013年7月1日及以后取得本区域户口的居民子女(含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子女)到高新园初中入学。

(二)
请  招收类别


第一类:户籍在城区的新生(城区指西外环路以东、龙都街以西、潍河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和龙都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下同)。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和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使用)等材料。因旧城改造房屋被征收的原居民,其子女可在现居住地或回原居住地相应市直学校就读,需提供拆迁协议。

第二类:户籍不在城区,但家庭生活基础在招生区域内,且本人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产权房要求:①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办理时间为招生报名日期之前;②房产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下同)的新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工作证明和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使用)等材料,其中非诸城市籍的新生,其父(母)还须提供有效《山东省居住证》。

第三类:户籍不在城区,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无独立产权房,家庭生活基础在招生区域内且实际居住满一年(凭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无房证明及交税的税票),且父(母)在城区工作满一年(凭与城区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或城区内正常经营的营业执照)的新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居住及工作证明材料和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使用)等材料,其中非诸城市籍的新生,其父(母)还须提供有效《山东省居住证》)。

(三)
请   录取办法


1.在规定招生学位数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

2.当符合条件人数超过规定招生学位数时,根据新生户籍、实际居住地等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

(1)户籍在城区的新生,本人或父(母)拥有产权房的,根据产权房位置划入相应市直学校。

(2)户籍在城区的新生,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无产权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但户籍与祖(外)父母在一起,祖(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拥有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也可根据祖(外)父母产权房位置划入相应市直学校(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该招生文件公布之日前)。

(3)户籍在城区的新生(户籍与父或母在一起),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无产权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位置统筹就近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需提供居住证明)。

第二类:在招生学位数有空余时,首先招收本招生区域有产权房,但户籍不在城区的诸城市户籍新生,根据父(母)缴纳我市社保(或营业执照)年限长短顺序招生;其次招收本招生区域有产权房的非诸城市户籍新生,根据父(母)缴纳我市社保(或营业执照)年限长短顺序招生;最后招收本招生区域有产权房,但父(母)无社保(或营业执照)的新生。当本招生区域学位无法容纳时,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三类:第一、第二类招生后学位还有余额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招收第三类新生。如第三类新生数超出剩余学位时,将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入学名额。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可到民办学校或回流出地所在地学校就读。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


镇街(园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镇街(园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城区同步进行,招收户口在本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和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年龄要求与市直义务教育学校一致,入学条件参照市直学校执行。在空余学位充足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入学条件,并鼓励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各镇街(园区)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要主动与镇街民政部门对接,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保障工作;对不在学的留守儿童要会同镇街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全面落实资助救助、“教师妈妈(爸爸)”等关爱帮扶政策。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学校要全部设立留守儿童关爱室,配齐配全相关设施设备;乡镇寄宿制学校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优先安排解决留守儿童食宿问题。

特殊教育招生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建立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等其他教育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使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先安排本区域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平等对待各类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不得歧视,不得无故拒收;在师资、助学伙伴、资源教室、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个别化教育与康复训练支持。

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于8月底前完成。招收6-15周岁的智障、孤独症和脑瘫等中重度残疾儿童,同时创造条件招收4-5周岁的学前残疾儿童。聋、盲适龄残疾儿童分别到潍坊聋校和潍坊盲校报名。市特殊教育学校要认真做好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统计、评估鉴定和入学安置等工作,实施“一生一案”,要“能招尽招”,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及时入学;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有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做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


其他
1.驻诸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学生入学按照《潍坊市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有关优待办法执行,需持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就读手续。

2.港澳台及华侨、外籍人员、外来投资者、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异地商会人员、诸城市荣誉市民、少数民族等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有独立的产权房或有合法的房屋租赁手续,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适龄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需持主管部门和企业出具的有关证明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就读手续。

3.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有分校区的,根据主校区的生源、校舍和师资状况,可将部分学生统筹安排到分校区就读。

4.小学一年级新生要严格控制入学年龄,不满6周岁的,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不识别,无法注册学籍。未接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小学生,不准提前升入初中。

5.因《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诸政发〔2009〕2号)文件已废止,故不再执行此文件有关规定。


切实加强招生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招生报名期间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整个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建立风险清单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梳理今年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并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风险防控。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杜绝各种干扰,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教育局将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审查小组,对市直学校的招生过程、学籍注册等进行监督和审查,不符合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并责令退回其应就读学校。其它学校由各自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查。

(二)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不得采取学科文化知识测试或其它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等方式选拔学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学校不得擅自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不得提前组织报名或滞后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坚决杜绝跨区域、跨学区招生等违规现象,招生工作结束后,9月上旬,要及时通过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栏或其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收的新生报名编号、居住地(到小区、社区或村居即可)、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同时公布学校和教育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诚信教育,报名时学校要与监护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提供伪造证件材料的,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全市所有公办学校入学资格,同时记入家长和学生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学生信息管理,不得随意拷贝或向社会泄露,严禁学校、教师出卖和故意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信息。教育局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示情况纳入督学内容清单,进行专项督查,杜绝学校走过场、搞形式。

(三)严格管控班额。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各学校现有教育资源应首先满足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学。附设学前班(幼儿园)的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出现超班额现象的,应加快剥离附设学前班(幼儿园)的步伐。学生入学后,要均衡配备师资,实行阳光分班。学校一律不得举办特长班、实验班。对非起始年级存在大班额问题的学校要“一校一策”制定解决方案,确保2017年秋季开学全面解决大班额问题。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明确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诸教字〔2016〕21号)文件有关规定,严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手续,防止因转学等因素产生新的大班额班级,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管,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所在辖区服务学校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适龄儿童、少年未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各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并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辍学学生保留学籍。

(五)做好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各学校要根据教育局制定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招生时间、片区范围、招生学位数、报名办法、咨询方式等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版面及纸质材料进行广泛宣传;要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服务。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学生、家长,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上印制诸城市学生资助中心(6082858、6064876)、潍坊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8791010)、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791010)、中小学生成长导航站(8899370)等惠民机构(组织)的咨询服务电话,方便学生及家长进行教育政策咨询、诉求表达、建言献策等。教育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6064043、6080958),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对于举报的违规招生及乱收费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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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划分一张图片足矣,用得着长篇大论?某些部门工作方式真是让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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