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 昌邑市下营镇潍坊海欣药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燃爆事故,下营镇政府存在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镇长刘旭升、镇安监办主任张勇受到约谈处理,镇安监办副主任赵雷受到警告处分。
● 青州市范公亭路红庙小区东口供电管道施工时,不慎挖损燃气支线管线,造成燃气泄露,青州市住建局存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城建科科长郇长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青州市益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李风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奎文区银座商场西邻潍坊红嘉置业有限公司一待开发空地内发生火灾,奎文区住建局、北海路街道办事处存在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问题,住建局局长胡君章、北海路街道主任孙宝春、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杨景亮、北海路街道分管副主任葛竹胜受到约谈处理;南湖东社区副书记商怀泉、社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戴凌霄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 诸城市迈捷服饰有限公司对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致使服装加工车间、仓库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隐患未及时消除,诸城市经济开发区存在对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问题,诸城市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网格负责人杨波,诸城市迈捷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永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李金明受到约谈处理。
针对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举一反三、狠抓严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治理,确保不出现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等领域“为官不为”问题,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来源:潍坊市***监察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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