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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监管,潍坊颁出首张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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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3 09: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导语
6月1日下午,在潍坊市奎文区梨园市场监管所内,市民张女士从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长坤手中接过“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这是潍坊市颁出的首张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这也意味着,潍坊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监管将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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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下午,奎文区梨园诚惠食品坊的负责人张云艳拿着相关证件来到奎文区梨园市场监管所前来申请办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由于张云艳的食品坊此前已经经过备案,各方面都符合相关要求,很快工作人员就为她办理出新的证件。幸运的是,这张“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是潍坊市颁出的首张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更幸运的是,这首张登记证由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长坤亲手发出。


张云艳说,她的食品坊已经开了四五年,主要从事酱卤肉制品加工,现在潍坊市对像他们这样的“三小”监管越来越严,有了证心里就有了底。据了解,6月1日是《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于正式实施首日。《条例》规定,小作坊、小餐饮应当取得登记证,食品摊点应当进行备案,并取得信息公示卡。未实施登记、备案的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不得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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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以下称“三小”)的生产经营分布广泛,普遍存在规模小、从业人员少、生产经营条件简陋、设备设施简单等问题,概括起来就是“多、小、散。”同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三小”监管方面也存在盲区。今年1月18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三小”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明确今日起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需向食药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证,食品摊点需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据介绍,自6月1日起,全省各县区市食药监部门都将受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办证申请,进行生产经营。食品摊点需在划定的食品摊点经营区域、经营时段,并办理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后经营。对违反该条例规定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三小”,主管部门将能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登记证、注销信息公示卡等。不论前期是否取得了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经营者,都需要准备身份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材料,申请新登记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可向辖区食药监督部门申请。


来源: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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