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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大会战行动,重点整治八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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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3 09: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导语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社会保有量的迅猛增长,潍坊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道路交通拥堵现象日益突出,特别是早、晚交通流量高峰期的拥堵问题已成为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进一步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依法从严整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清除交通堵点乱点,坚决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在城区范围内部署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大会战行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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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范围

潍坊城区即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峡山、高新、经济交警大队辖区。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及其他县市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可参照本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同步部署开展相应整治行动。


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公安交警“压事故、保畅通”的主业意识,创新勤务模式,动员全警全力,全面落实严管理、严执法、严处罚“三严”措施,始终保持全城高压严管态势,坚决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曝光一批严重违法“黑名单”,坚决消除一批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树立公安交警执法权威,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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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点及措施

在全面加强城区交通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八大类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行人及非机动车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行人及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不走人行横道或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越线停车、不服从交警指挥等。坚持教育与处罚、查纠与曝光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查处程序,提高整治效能。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先予劝导纠正,进行现场教育,能当场改正的免于处罚;违法情节恶劣的,教育后依法实施当场处罚,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依法扣留车辆督促处理。同时,充分利用民警执法记录仪、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等对行人、非机动车、三轮车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视频取证,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媒体曝光台,每周予以集中曝光。


(二)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及摩托车涉牌涉证、违反信号规定、非法改拼装、乱穿乱行、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炸街”摩托车违法上路等。依托各固定查缉点或执法小分队,对违法行为集中突出的重点区域实施“兵团作战”,集中警力进行查处。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人,先行进行现场强制教育,统一登记在册,对屡教不改者,依法实施当场处罚。针对外卖、快递行业等特殊群体,建立违法黑名单,对违法突出的,约谈所属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城区专门从事流动宣传的“电动车队”的治理力度,对其中达到机动车标准的一律适用机动车交通违法代码进行处罚,达不到机动车标准的适用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代码进行处罚。对不服从指挥、暴力抗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注重现场取证,及时移交办理,绝不姑息纵容,切实做到“处罚一起、震慑一批”。


(三)持续加大酒毒驾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容易致堵致乱致祸的“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创新勤务模式,综合采取固定查缉、流动巡查和区域联动等多种方式,加大路检路查力度。组建执法小分队等专业力量,提高快速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突出加大对午后、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延伸整治触角,扩大整治覆盖面。强化与治安、特警等警种部门的联勤联动,及时高效处置各类案事件,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形成规模震慑效应。对查处的酒毒驾案件,坚持“零容忍”,尤其对经现场呼气测试达到醉驾标准的,第一时间进行送检,严格执法程序,一律实行顶格处罚,该罚款记分的一律罚款记分,该拘留的一律予以拘留,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四)大力整治渣土车野蛮驾驶。重点查处渣土车等大货车涉牌涉证、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闯灯违禁等野蛮驾驶行为。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严管相结合,全面开展违法渣土车歼灭战。对辖区建设工地、运输源头、违法高发区域等进行排查摸底,支队将适时启动异地用警等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密切与市政、交通等部门等联合执法,通过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违法抄告等措施,加强源头监管。严格执行渣土车查处报备制度,对查处的违法渣土车一律报支队备案,待依法处罚完毕,违法状态消除后再予以放行。

(五)开展假套牌等重点车辆查缉行动。重点查处伪造、变造车辆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及存在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充分利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建立完善 “系统布控—预警发现—精准查缉”的新型路面管控模式,突出加大对重点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对假套牌违法车辆,主动做好与治安、刑警等警种单位的工作对接,一查到底,深挖背后“黑色利益链”,积极搜集违法犯罪线索,扩大整治战果。对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要按照支队“清零”工作要求,依法采取各类扣车扣证等强制措施,加大督促清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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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乱停乱放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在禁停区域停放、占用盲道或人行道停放、占用公交站点停放、非法圈占路内停车泊位等。充分利用特勤中队等机动力量的优势,加大流动管理力度,实现及时发现和精准查处。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能当场处罚的予以当场处罚,不能当场处罚的一律在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24小时内上传至交管平台,严重影响交通或存在多次违法未处理记录的车辆,利用清障车拖移,合理利用各类强制措施,督促及时处理完毕。对非机动乱停乱放的一律予以拖移清理,并在执法现场张贴违法处理告知单。对非法圈占路内停车泊位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从严处罚,责令恢复原状。


(七)开展交通肇事追逃专项行动。重点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抓获***“全国人员在逃信息系统”中的在逃人员。根据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案分析,摸清底数、找准症结,提出追逃措施,集中组织力量外出追逃,侦破一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抓获一批交通肇事逃逸人。


(八)开展交通设施清理行动。重点排查整改主要路口路段道路交通标志标识不齐全不清晰、交通信号配时不合理等问题。结合“两化”活动,对城区交通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排查,优化信号配时,完善标志标识,在主要路口路段统一增设指路、分道行驶、微循环等交通标志,确保指示明确、完整清晰,全面提升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

来源:潍坊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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