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和《潍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两个文件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18号)、《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鲁建房字〔2017〕1号)、《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行政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潍发〔2016〕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和《潍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27日。
(一)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wfysjg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和房产管理科。地址:潍坊市高新区阳光大厦14楼,邮编:261061。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2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查看文件详情。 http://jsj.weifang.gov.cn/sendinfo/front/detail.html?id=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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