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7年4月份,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27起。其中,寿光市35起,滨海区30起,高密市29起,诸城市11起,安丘市6起,寒亭区5起,潍城区4起,青州市3起,昌乐县2起,坊子区、高新区各1起,共处罚款246.804万元。
典型违法案件有:
高密市吉涛木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9.8万元罚款;临朐县吉隆源加油站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安监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寒亭区潍坊金河新时代食品有限公司高压电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9万元罚款;坊子区潍坊凯力橡胶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2万元罚款;青州市正泰富邦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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