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净化城区环境,提升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在高新区开展露天烧烤治理活动。
城管执法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查处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行为,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超出核准登记范围经营烧烤的,依法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违规露天烧烤在证照、食品添加剂、进货台账、食材来源、餐厨废弃物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的进行查处;对违规经营烧烤的餐饮单位,按照《潍坊高新区餐饮服务单位百分制监管办法》(潍高办发〔2016〕15号),降低评级标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用体系;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或者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乱停乱放车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噪声扰民等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责任;街道、发展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制止露天烧烤,强化措施制约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的行为
来源:潍坊高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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