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5月26日,针对早前公示,诸城交警开始清理僵尸车辆!
早 前 公 示:
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诸城市城管执法大队 关于清理诸城城区“僵尸车”的通告
各位市民: 目前,在我市城区主要街道及居民小区长期停放的“僵尸车”,不仅挤占了城区公共资源,影响交通出行,还严重损坏了城市形象。为迎接创卫工作,优化城区交通环境,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城管执法大队联合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对城区内的“僵尸车”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停放、车容不整、车况不良的各类车辆(俗称“僵尸车”)。 二、整治办法
一是自行整改。各相关车主务必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将相关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和市容的地点停放。 二是强制拖离。对本《通告》发布后,相关车主仍未按期处理的“僵尸车”, 自2017年4月28日起,联合整治工作专班将依法强制拖移至指定地点,移除费用由车主承担,同时对有违法行为的车主予以行政处罚;属报废、拼装车辆的,由交警部门扣押,依法予以强制报废处置。
欢迎各位市民投诉举报身边的“僵尸车”信息。 投诉举报电话: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0536-6565556 特此通告。 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诸城市城管执法大队 2017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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