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大班额”“入园贵”“入园难”等问题,保证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促进全市教育事业优先、均衡发展。根据我市2017年立法计划,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潍坊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现已提报***法制办予以审查。为增强立法工作的民主性,提高公众参与力度,现将法规草案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结合自身实际主要对以下几方面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1.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中涉及的教育、规划、住建、国土等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内容。 3.中小学幼儿园规划设置规模。 4.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 5.民办非营利性中小学幼儿园的优惠政策。 6.配套建设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制度。 7.法律责任。 8.如何提升政府在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过程中的服务水平。 9.其他未尽事项。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时间截止到2月23日。
(一)将意见发送至:lfk8091521@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科,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邮编:261601。(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字样。 ) (三)在本通知下留言。
附件: 《潍坊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潍坊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起草说明
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来源:潍坊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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