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70|回复: 0

新规┃3月1日起,客运出行将实行实名制购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0 09: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导语
1月18日,从市运输管理部门了解到,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3月1日起对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全面实施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


image001.jpg

此次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指出,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当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


实行实名制管理后,售票时应当由购票人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的身份信息。携带免票儿童的,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来源:潍坊晚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