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城网讯 1月1日下午16时许,在诸城市东关大街某超市门前发生了这样一幕,一黑色轿车突然从后方窜出来故意将前车别停,双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因此争吵起来。
在当日下午的16时许,青年张某驾驶一部黑色轿车驱车快速追赶前方的一辆银白色轿车,在黑色轿车两次鸣笛对方不停车的情况下,张某驾驶黑色轿车冲上前将对方的银白色轿车别停,两车发生剐蹭。事故造成对方轿车保险杠受损,肇事车辆右后车门处受损。
两车发生事故后,张某怒气冲冲的下车强拉对方的车门,银白色轿车驾驶员曲某满脸迷茫的问道:“你带咋,什么事?”“什么事你不知道?卡了我的车你还敢跑?”张某答道,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争论起来,曲某见张某不依不饶便拨打了110报警。诸城市公安局兴华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现场询问得知,原来张某驾车到诸城市东关大街某超市购买日常用品,购物后正准备驾车离开时发现旁边一辆手推车溜车并将其驾驶的轿车左前保险杠划伤,经过辨认后张某觉得前方刚离开的银白色轿车乘员应该承担其损失,张某连续鸣笛后对方并没有停车的意思,张某便驾车冲上去,随后发生了撞车那一幕。
民警了解情况后将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嫌疑人张某,肇事车辆和对方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派出所内,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民警对张某普法教育,张某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并愿意赔偿对方的损失,后经双方协商张某得到了曲某的谅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离开。
“路怒症”是一种典型的心理现象,是测量情绪的重要指标,能够反映出一个人的情绪状况。现在城市生活节奏快、压力大,非常容易触发上班族生活中积累的不满情绪。民警提醒,驾车时应保持情绪平稳,谨防“路怒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故意别车导致事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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