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和潍坊市农业局要求,近日诸城市开始对2017年种粮大户进行统计和申报。 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种粮大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主要粮食作物指小麦、水稻。其中种植小麦的,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种植单季水稻的,以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种植规模符合适度规模经营标准。种植面积须在50亩(含50亩)以上。其中,50亩(含5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每亩按照6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200亩(含200亩)以上的,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租种合同符合要求。种粮大户租种土地时,与农户(土地承包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须使用经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合同。提供原始票据。提供与当年度种粮面积相适应的土地流转费用支出凭证及购买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原始发票或收据。 据了解,2017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流程是种粮大户向土地所在社区自行申报、社区初核、镇街审核、县级复核、拨付资金等。(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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